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3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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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


(标段一~标段三)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区珠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3月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标段一~标段三)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标段一~标段三)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项目〔2017〕3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一: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标段一)


标段二: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标段二)


标段三: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标段三)


2.1.2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范围为改扩建灵新大道(番中公路-十九涌北),全长约17.9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60米,本次拓宽按39-60米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景观绿化、交通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353132.1万元内(含土地征拆费用)。其中工程费用231292.93万元。


2.2 招标内容: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3个标段:


①标段一: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的实体检测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检测服务清单为准);


②标段二: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的材料检测(见证)及地基基础检测清单(一)。(具体以招标文件、检测服务清单为准);


③标段三: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检测清单(二)。(具体以招标文件、检测服务清单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各标段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4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人民币********.20元;


标段二: 人民币*******.00元;


标段三:人民币*******.00元。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清单》(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招标控制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体如下: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适用于标段一);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适用于标段二);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与基础。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适用于标段三)。


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和已纳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


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年3月23日00时00分。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 年3月27日23时59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投标,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一个标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本项目任意其中一个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家(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然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7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8时45分至2019年 4月17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具体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2.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邮编:511453


邮编:510095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梁工、吴工


电话:***-********


电话:***-********134*****20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3492175@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区珠江建设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联系人:李工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4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4017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投 标 承 诺 函



致:


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电话:


传真:
















附件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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