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花园二期三期垃圾分类房建造及桑田桥下停车场改造土建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湖花园二期三期垃圾分类房建造及桑田桥下停车场改造土建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东湖花园二期三期垃圾分类房建造项目及桑田桥下停车场改造项目土建水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19年03月25日 09:39:05 |
1.招标条件 东湖花园二期三期垃圾分类房建造项目及桑田桥下停车场改造项目土建水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I标段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东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出资;II标段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I标段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东侧桑田桥下新建停车场内,II标段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东侧桑田桥下 规 模:/ 招标控制价:总价为555135元,其中I标段为 75874 元,II标段为 479261 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I标段:新建围墙、排水沟、污水管道、给水管道、混凝土路面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II标段:新建混凝土路面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2个标段,I标段东湖花园二期三期垃圾分类房建造项目,II标段桑田桥下停车场改造项目土建水电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 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失信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本项目以一个标段形式招标,招标控制价为555135元,签订合同时分为两个标段,合同分开签订,分开结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日到2019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B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中河支行 联系电话:0574-******** 温馨提示: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打款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名称,可以简写:东湖花园停车场改造,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5.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及其他约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3.6.1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一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zjkxzx.com/index.asp)、中国宁波网(www.cnnb.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赵丽芸、贺意波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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