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家优秀企业表彰大会的招标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家优秀企业表彰大会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家优秀企业表彰大会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报价。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家优秀企业表彰大会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家优秀企业表彰大会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采购预算为18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均不予接受。 5、交付地址:按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3-25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3-2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3月28日10:00至2019年4月1日11:3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4-04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4月4日 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静安区秣陵路80号 2、磋商地点:静安区秣陵路80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集中采购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在响应截止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项目经理于2019年04月04日13:00在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出席磋商会议。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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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会 企业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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