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总台有线数字电视工程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总台有线数字电视工程招标公告
偃师市广播电视总台有线数字电视工程项目标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偃师市广播电视总台的委托,就偃师市有线数字电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偃政采购中心[2010]36号
二、采购项目:有线数字电视工程
标段一、数字前端硬件(卫星接收机 编码器、复用器、 加扰器、qam调制器、网管系统)。
标段二、条件接收系统(CAS)、用户管理系统(SMS)、电子节目指南系统(EPG)
标段三、广告系统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设备入网许可证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以上资质、证明等均需提供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人民币),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0年10月9日起至2009年10月16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偃师市财政局四楼)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9日上午9: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生 ****-********
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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