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大港总降-1电房35KV户外构架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招标文件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大港总降-1电房35KV户外构架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招标文件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现就大港总降-1电房35KV户外构架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证书,并在我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企业,均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大港总降-1电房35KV户外构架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及数量:在大港总降-1电房更换户外电压互感器6只;更换户外电流互感器2只;更换铝绞线50米;试验等。
2.本项目主要用于更换老化劣变的户外构架设备,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变电所正常运行。
3.本项目要求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工。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户外构架设备的运输、安装、更换、维护、调试及技术服务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项目地点:新区大港临江东路4号大港总降-1电房。
6.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7.本次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76000元。
三、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1. 须更换维修的户外构架设备的包装、运输、安装、维护、调试、验收应遵照下列标准及其它有关中国国家标准和规范:
(1)《高压输变电设备和绝缘配合》(GB311.1-2012)
(2)《电磁式电压互感器》(GB 20840.3-2013)
(3)《电流互感器》(GB20840.2-2014)
(4)《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16847-1997)
(5)《电力用电压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DL/T726-2016)
(6)《电力用电流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DLT725-2016)
(7)《高电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T5582-1993)
(8)《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1094.1-2013)
(9)《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温升》(GB1094.2-2013)
(10)《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GB1094.3-2013)
(11)《电力变压器第57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GB1094.5-2013)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
(13)《钢芯铝绞线》(GB/T1179-2008)
(1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钢芯铝绞线专用技术规范(编号:*******-****-02)
以上标准均采用最新版本,进口设备及部件采用进口国相关标准(最新版本),其它未注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制造,并以合同签订时最新标准执行。
2.技术参数
(1)电压互感器 [符合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GB20840.3-2013]
生产厂家:苏州三友互感器厂
型号:JDZW-35
准确级次:0.2级
设备类型:户外
额定容量:60伏安
额定频率:50HZ
极性:减
相数:单相
电压比:35000/100 伏
(2)电流互感器[符合电流互感器 GB20840.2-2014]
生产厂家:苏州三友互感器厂
型号:LCDW1-35
额定电压:35KV
额定频率:50HZ
额定电流比:75/5
极性:减
准确级:0.2S
额定负荷:30/50
(3)加强型钢芯铝绞线ZGJJ-70
上述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仅为招标人提出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标人应利用自身的技术专长结合本项目的实际进行系统优化设计,并对系统实际使用效果负责。
3.设计审查
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作为技术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4.验收
(1)户外构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招标单位、施工单位、必要时会同消防部门等多方共同验收。
(2)验收的依据是合同、技术规格书、认可的标准和规范、测试报告等。
(3)验收前中标人提供有关检验证书、图纸及调试报告。
①调试、试验的测试记录。
②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③主要用材的质量检验书。
④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⑤电压互感器(35KV)、电流互感器(35KV)的使用说明书。
⑥中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图纸及资料。
双方按有关合同及技术协议进行验收。
5.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1)系统运行初期,中标人须开展必要的使用和维护培训。
(2)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发生故障时,中标人须 1小时内电话答复,重大故障须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计、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2年以上电力设备设施设计、安装、改造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1正本1副本,注明“大港总降-1电房35KV户外构架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招标”字样,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包含以下内容按序装订:
商务部分: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关资质证明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标书 :
1.投标报价(包含总价及主要配置的分项报价)及施工周期;
2.户外构架设备的维修方案和现场施工方案(投标人自行提供);
3.投标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
六、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一年后付清余款(含3%的质保金)。须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60分)
本价格是指在同等条件下,满足技术要求的总体报价,并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最低价得满分,其它得分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如A为最低价,得60分,则B的得分=A÷B×60分。
2.投标产品综合评价(30分)
评委根据产品描述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1)技术方案比较(10分)
(2)主要部件配置比较(5分)
(3)施工方案比较(15分)
3.相关业绩(4分)
经评委共同认可的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由评委共同酌情打分。
4.优惠承诺(3分)
经评委共同认可的售后服务优惠承诺及付款优惠承诺,由评委共同酌情打分。
5.施工周期(3分)
投标人承诺的完工期不得超过15个日历天;在此基础上,施工期最短得3分;与最短施工期相比,每延迟1个日历天扣1分;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须缴纳保证金3000元,招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如果不中标予以退还,若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2.根据镇港集司发[2011]38号有关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组织开标评标费1000元。
3.该项目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如有不详事宜,可来电咨询。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为3月30日14:00。
九、联系方式
1.收件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兴港科技服务分公司设备保障部刘强
2.收件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临江东路港口电力楼(邮编212100)
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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