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高速水边村拆迁户宅基地桩基础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肇高速水边村拆迁户宅基地桩基础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核准编号: | 高明区明城镇江肇高速水边村拆迁户宅基地桩基础工程施工(第二次) GMJ*******号 |
二、项目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建设房产管理所 2、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江肇高速水边村拆迁户宅基地桩基础工程施工(第二次)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4、建设规模:该工程包括:压Ф300预制管桩 5、工期要求: 75 个日历天。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投资估算:96.06万元。 8、资金来源:自筹。 |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 1、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2、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在佛山市建设诚信管理系统备案且未被锁定;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佛山市有效的《诚信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0年10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建设房产管理所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0757-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生联系电话:****-******** |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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