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设备招标公告
浴池设备招标公告
浴池设备
浴池设备
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浴池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采购人:大东区公安分局
项目名称:浴池设备
项目编号:DD(P)2010-0167
公告编号:DD(X)2010-0071
⒈ 货物需求情况:
采购内容:详情见浴池设备量清单。
※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可到我单位领取浴池设备量清单。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⑴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⑵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⑶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
3.供货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使用部门(本市范围内)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安装、调试等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4.交货日期:本项目的标准交货期为日历日十(10)天,请供应商注明合同签订后的最短供货时间。
5.付款方式:
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本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及项目验收单由大东区财政局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6.售后服务及培训:
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配置能正常使用和兼容,如缺配件、不兼容、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其他问题,乙方需在不降低档次的前提下无偿提供配件或更换配置。乙方如发现采购需求表的配置有无法使用和不兼容等问题,需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
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⑴ 投标报价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⑵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2010已年检)
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 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资质证书、证明或授权文件(加盖公章)
⑸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⑹ 技术文件(文字资料、彩页、数据、图纸、说明书、检验报告等)
⑺ 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⑻ 投标货物的其他相关资料
⑼ 数量:二份,一正一副
8.其他应注意事项:
⑴ 报价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三十(30)天内投标报价有效,在此期间内不得更改。
⑵ 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本网站的中标信息中公布。
⑶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指标要与技术规范一一对应,包括具体的技术指标差异度。如有差异,建议在报价文件中使用明显的标记加以强调。
⑷ 如果本项目所询产品已停产或已断货,则可报其升级产品或性能、规格相近产品,且必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详细列示具体差别。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28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至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10.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单位: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地 址:大东区津桥路18号
邮 编:110042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杨子佺
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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