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食堂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鄂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食堂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食堂托管项目(项目名称)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9】001572号,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食堂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ZT-GKZB-2019-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食堂托管项目
三、服务期:三个月试运行满后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评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投标方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和转包第三方,且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包第三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为全市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中小学生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周六、周日及其他节假日根据师生在校情况进行供餐。全年有8个月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每期活动人数约800人。
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包含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17时30分期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09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9年4月15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17时30分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鄂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邮编:436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436000
发布人: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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