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河片区棚户区改造犇星化工(魏家畈村)项目中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淅河片区棚户区改造犇星化工(魏家畈村)项目中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财采计[2019]20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其淅河片区棚户区改造犇星化工(魏家畈村)项目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服务周期及质量:
1、项目名称:淅河片区棚户区改造犇星化工(魏家畈村)项目中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GK********
2、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二包:一包:评估服务;二包:拆迁服务。一包预算金额:83.88万元;二包预算金额:121.16万元。
3、工期:90天;
4、质量:达到甲方相关要求,保证合格完成。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一包):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反映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状况,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单位必须熟悉本地区分布概况;若外地企业,能提供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并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6、本公司社保及纳税证明资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2018年任意一月社保明细证明资料及税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二包)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拟派征收服务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2018年任意一月社保明细证明资料及税票。
3、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反映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状况,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单位必须熟悉本地区分布概况;若外地企业,能提供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并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6、本公司社保及纳税证明资料;(需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资料及税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本代理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持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所需内容原件及下列资料原件报名(原件查验后退还),购买招标文件: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法人签字盖章的资料真实性承诺书。⑥投标人的信用查询,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料须提供一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投标人必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3月25日至2019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包)2019年04月16日15:00时;(二包)2019年04月16日16:00时。
2、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开标当天为报名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到场,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递交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六、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评标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6*****919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 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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