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库房设备招标公告
文物库房设备招标公告
内蒙古博物院采购文物库房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博物院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文物库房设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文物库房设备
项目编号:NZC2010-A10-44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0]3173号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多功能文物安保储藏设备、重型文物安保收藏设备、织物型字画文物安保设备、资料柜、电子存包柜、办公桌、文物点交桌子、椅子、平板车、减震文物车、活动架、字画服饰樟木托盘、字画文物安保设备、电脑智能型密集架、奖杯陈列柜、桌子、屏风。
预算为185.64万元。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二)部分产品须有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三、登记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两种方式报名:
(一)投标企业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zfcg.gov.cn/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5:00—17:00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异地企业也可将以上材料传真至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通过“网上报名专栏”注册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
经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1月3日9:00时
(二)开标地点: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王蓉蓉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0室
邮政编码:010055
采 购 人:内蒙古博物院
联 系 人:郎新伟
联系电话:(047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27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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