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利器盒及医用垃圾袋采购项目
垃圾站利器盒及医用垃圾袋采购项目
垃圾站利器盒及医用垃圾袋采购项目 | |||
招标报名公告 | |||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 | |||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1号 | |||
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 电话:******** | |||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垃圾站利器盒及医用垃圾袋采购项目 | |||
项目内容: 本项目对利器盒和医用垃圾袋进行招标采购,采购利器盒31400个,医用垃圾袋113000个。 | |||
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包含塑料制品生产或销售; 2.产品质量要求应符合卫医发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第4条、第5条标准,并提供相关产品有效检测报告; 3.近三年(2016年3月至今)具有同类供货业绩2个(含)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货响应要求:保证电话通知供货时,48小时内供货; 6.最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 |||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不含节假日) (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 |||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1号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16号楼二层招标采购办公室 | |||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2016年3月至今)具有同类供货业绩2个(含)以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特别说明: 1.符合报名要求的企业,将另行通知提交样品(根据招标人要求),样品合格的企业允许进入开标程序; 2.按报名时应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用拉杆夹装订成册; 3.如合同业绩中不能直接体现相应的金额和物资明细,申请人还需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和与合同配套的报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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