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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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ZBH-2017-25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清苑县 | ||||||||||||||||||||||||||||||||||||||||
招标内容: | |||||||||||||||||||||||||||||||||||||||||
清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17)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王耀辉,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清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位于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北大冉村北,建设规模6万吨/天, 计划工期210天;清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详勘、工程初步设计(需符合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业主审查的标准)、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施工、厂外高压供电及电力增容、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现有工程相关改造、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完工验收、连续稳定试运行、环保验收、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人员培训服务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全面负责,实现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勘察负责人要注: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并有效。 3.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进行评审)。 3.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进行评审): 3.5.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3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5.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5.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5.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7被责令停业的; 3.5.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5.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5.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5.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资质,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工程总承包合同;(2)中标通知书;(3)竣工验收文件;(4)中标公示中文网站资料。 注: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提供业绩均可(提供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26至2019-04-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17 09:00,地点为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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