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陈仓区安置点内室外绿化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宝鸡市陈仓区安置点内室外绿化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陈仓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陈仓区安置点内室外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陈仓区安置点内室外绿化养护

二、采购项目编号:SXJA[2018]-BJ-1201-CG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

联系人:李静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陈仓区安置点内室外绿化养护2年

项目概况: 陈仓区安置点内室外绿化养护

项目用途: 陈仓区安置点内室外绿化养护

采购预算: 32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5)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0 09:00:00至2018-12-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磋商文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做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0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点档案馆7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20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点档案馆7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广元路支行

4、账 号:2603 0323 0920 0039 65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10

  

标签: 绿化养护 室外 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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