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宁夏)13模铜大拉机和束丝机的二次招标公告
宝胜(宁夏)13模铜大拉机和束丝机的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宝胜(宁夏)13模铜大拉机和束丝机项目
招标人: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需求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要说明:因宝胜(宁夏)公司需要,现需采购1批大拉机和束丝机。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包1: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含300万);包2: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2、投标人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加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具有制造、设计、安装资质;3、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较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遵纪守法;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类似设备的销售业绩达3项以上。
注: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所有资质条件才能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任意一条达不到均不能参与投标。
四、投标事项:1、本次招标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需独立密封),投标人需自行到现场进行技术澄清并参与投标;2、本次招标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共分为2包,包一:13模非滑动双头连续退火铜大拉机,包二:束丝机,不允许自行分包;5、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即响应我司招标制度,遵循我司招标章程。
五、招标费用:投标方若参与本项目投标,需缴纳包一:标书费壹仟元和保证金捌万元、包二:标书费叁佰元和保证金贰万元至专用账户(详见第七项),建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均采用电汇方式。当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招标方一律不退还标书费;当投标人未中标时,招标方退还投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中标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退还);其余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予任何补偿。
六、中标服务费用:中标人在中标后需缴纳中标服务费用,所有中标服务费均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的50%收取。
七、招标人专用账户信息:户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帐号为:****************32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宝胜桥支行。(请选择电汇或者网汇方式的汇款时,在摘要栏里,写上“招标办××项目保证金”)
八、标书发送方式:招标方在收到标书费后,于次日发送电子版本的标书,投标人汇款后两日内未收到标书的,可致电宝胜招标办查询(联系人:吴先生),投标保证金须按标书要求在开标时间前电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购买标书的时间:2019年3月25日17:30截止,每天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2019年3月25日17:30截止,每天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 3月31日(上午7:45-11:45,下午2:30-5:30)。
十、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8:30(技术标)
2019年4月2日下午2:30(商务标) (过时视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具体安排以当日实际情况调整。
十一、开标地址: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宝胜供应部三楼),开标方式:现场递交。
十二、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 吴先生 0514—********;
技术联系人 向先生 136*****967
传真 0514—********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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