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园区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虹桥园区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招 标 信 息
项目名称: 泰兴虹桥园区土地整理项目
招标单位: 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委会
工程概况: 1、泰兴市虹桥园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的 虹桥园区土地整理项目经 泰发改投【2010】41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 泰兴虹桥工业园区内 (2)总投资额: 447.3万元(3)工程规模: 50万立方米取填土(土源由建设单位负责) (4)计划开工: 2010年11月20日(5)付款方式:开工后付工程款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付30%,第二年年底付30%,第三年年底付30%。
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业主提供土源,施工时采用绞吸船吹沙填土至业主指定位置(具体位置踏看现场)。
报名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开标时,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唱标。)
2、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10月 15日17:30时前到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15室报名,投标事务负责人须持IC卡刷卡回执、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年内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完成报名。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可到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txzbtb.com/查看)。
3、请投标单位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14:00-17:30时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5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等费用肆佰元整)。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 人民币,缴纳形式:电汇,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958,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分理处 。
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根据《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建管(2009)45号),注册地非泰兴市的建筑施工企业,需先到泰兴市建筑管理处办理《外地建筑企业进泰备案表》,再持《备案表》进行报名。
6、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二。
7、以上活动均在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地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8、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泰兴虹桥工业园区
联系人 赵国卫
电话 138*****98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泰兴市泰兴镇济川路36号四楼
联系人 赵迎
电话 138*****818
邮编 225400

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0日 至 2010年10月15日
其它: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IC卡);(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7)主要施工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8)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0年4~9月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票据清单或凭证(票据或凭证必须有交纳地社保部门的印章,且能显示交纳单位的名称、人员的姓名、日期、费用等,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9)2008年度及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10)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1)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及依法投标的承诺书;(12)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复印件(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二: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具体细则如下: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综合标(含后审文件)进行审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标准的,判定是否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一、投标报价:100分(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为无效报价;(2)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90%的为低于成本价,作废标处理。(3)剔除无效报价及低于成本价后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9%得满分(100分),每高出1%扣0.5分,每低于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4)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标次。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中标人。三、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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