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审批事项梳理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审批事项梳理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
受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委托,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JX2019-C-008号
二、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行政审批事项梳理。
2、 服务期限:响应单位应在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事项梳理及文档撰写工作,需提供详细的推进进度安排与工作计划。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成交单位数量:1家
4、采购说明:
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网上网下一体化”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261号)精神,为确保机构改革后我市政务服务“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平稳运行,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市审批局开展梳理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统一审批标准工作。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梳理形成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区分见面、不见面办理)、现场踏勘要求、结果样本、需填表单、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要素,并明确提交材料的依据,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实用化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引导办事群众优先选择不见面办理模式。统一规范部门工作程序和裁量标准以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进一步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审批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
本项目必须以律师事务所为投标人,不接受律师个人投标,不允许律师挂靠其他律师事务所投标,成交律师事务所不得转包。
(一)梳理范围要求
对市审批局职权清单中的审批业务事项进行梳理。梳理所有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的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包括许可类业务及其他业务60余项。
事项梳理包括基本要素梳理、材料及情形梳理、审查要点梳理、审批流程梳理、审批结果梳理六个方面。
(二)梳理内容要求
1.事项基本要素梳理
对划转事项的基本要素进行梳理,基本要素包括事项类型、申请人类型、承诺期限、法定期限、事项类别、法律依据以及受理条件等。
响应单位需提供事项基本要素梳理的附表样式设计。
2.材料及情形梳理
理清事项申请所需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模板样本、空白表单、填报须知等基础材料信息。由于政务服务业务的复杂性,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多种复杂的情形。在不同的情形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部门的审查要求也不同。因此需要对现有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将复杂的、多样化的办理条件标准化,多个办理条件可组合成办理情形。
响应单位需提供材料及情形梳理的附表样式设计。
3.审查要点梳理
审查要点分形式审查要点、实质审查要点。理清事项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
(1)理清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份数等相关形式审查。
(2)理清申请材料所需实质审查方式和要求。所列的审查方式,应按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情况选择若干种方式。结合事项实际审查要求,审查方式可涉及:书面审查、合规性、合法性审查等审查方式。
审查要点的梳理可以方便申办人准备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同时也让窗口实现标准化的受理审查,降低窗口审查难度。
响应单位需提供审查要点梳理的附表样式设计。
4.审批流程梳理
理清各事项外部办理流程,以办事群众视角为中心,梳理每一个事项的各环节的办理流程。
理清各事项内部办理流程,对办理流程涉及的岗位名称、办理人员等信息进行梳理,形成标准化的政务事项内部办理流程。
响应单位需提供审批流程梳理的附表样式设计。
5.审批结果梳理
对审批结果进行梳理,主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批准结果中的证照、批文等结果信息。
事项梳理表中事项结果证照涉及证照名称、证照照面信息;事项梳理表中事项结果批文,涉及批文名称、批文样式信息。
响应单位需提供审批结果梳理的附表样式设计。
6.阶段计划要求
响应单位应在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事项梳理及文档撰写工作,需提供详细的推进进度安排与工作计划。
7.成果交付要求
结合本次梳理项目内容要求,被划转单位需提供如下交付成果:
(1)行政审批事项指南文档
(2)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工作手册
(3)综合受理可行性调研报告
8.人员要求及服务保障要求
(1)驻场人员:须配置不少于2名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行政法律工作经验的律师支撑现场梳理工作,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跟踪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项目。
(2)事项梳理服务应基于审批局现有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系统、“多规合一”联合审批平台。
(三)服务地点: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实际服务地址以甲方指定地址为准)
(四)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单位承诺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成交单位需提供完成的相关服务的书面资料,由采购方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五)服务期限:响应单位应在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事项梳理及文档撰写工作,需提供详细的推进进度安排与工作计划。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7、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见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五、网上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
2、报名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用网上报名,由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CA证书,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有关该磋商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报名流程:
序号 | 内容 | 操作须知 |
(1) | 申领CA |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
(2) | 登录报名 |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
(3) | 现场解密 |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 |
(4) | 联系电话 |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 |
六、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5月6 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13: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磋商时间:2019年5月6日13: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磋商响应保证金:
1、磋商响应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00元)
2、响应保证金提交方式: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如有第三联须提供)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响应文件在磋商(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的磋商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磋商活动结束后结存磋商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5、保证金账号信息:(账户: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
八、代理服务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南园北路天和商务大厦6号楼205、206室 邮政编码: 215002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汪业超、张瑾、丁亚萍
采购人: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27楼
联系人:张梦婕 电话:********
3、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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