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KZTJ-2标项目经理部土工布询价采购
中铁大桥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KZTJ-2标项目经理部土工布询价采购
采购名称
中铁大桥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KZTJ-2标项目经理部土工布询价采购组织单位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MBEC6-X-2017-018公告内文 中铁大桥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国道109线 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KZTJ-2标项目经理部土工布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MBEC6-X-2017-018) 根据中铁大桥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KZTJ-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需求,现对所需土工布进行询价邀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起于当雄县羊八井镇桑巴萨村,途经堆龙德庆区德庆乡,马乡,止于堆龙德庆区乃琼镇, KZTJ-2标,起讫里程,K3792+767~K3807+000,全长14.233km 二、 物资描述表: (祥见附件一) 三、技术要求: 1、防渗土工布 :800g/m,膜材厚度0.5mm,断裂强力》=25KN/m,CBR顶破强度》=4KN,撕裂强力》=0.6KN 2、透水土工布:(1)单位面积质量为400g/m2 ; (2)应有良好的导水性、化学稳定性、耐久性; (3)可抵抗地下水或混凝土、砂浆析出水的侵蚀; (4)土工布主要技术性能应符合下表1的规定。 表1 土工布主要技术性能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防水材料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防水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板、止水材料、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栅)的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未被记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中铁大桥局发布的“黑名单”(《不良企业名录》);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相应投标物资的中铁大桥局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如不在名录内的投标人须经招标人进行供方调查审批通过,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和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六、询价文件获取、报价文件上传方式 1、注册:潜在报价人在中铁大桥局电子商务平台www.mbecec.com.cn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下载询价文件。登录中铁大桥局电子商务平台www.mbecec.com.cn,下载询价文件电子版。注:报价人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后,应在中铁大桥局电子商务平台www.mbecec.com.cn(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报价文件”等工作。 2、澄清提问: 如有,须在2018年1月18日9:00前提交。 3、澄清补遗确认:对2018年1月 18 日15:00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18年1月18 日15:00前在中铁大桥局电子商务平台www.mbecec.com.cn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报价人,并视为潜在报价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4、潜在报价人须于2018年1月18日17:00前在中铁大桥局电子商务平台www.mbecec.com.cn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5、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在中铁大桥局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价,并上传WORD版的报价资料(报价资料见附件。报价文件上传的格式:每包件上传一个PDF格式文件,且PDF格式文件名称须命名为“**公司(报价人名称)*物资**包件报价文件”。禁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如未按要求在系统中报价或上传报价文件,两者缺其一按废标处理。 七、结算与付款: 1、供应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每月25日向买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有买方现场签收的送货单据;一票制结算。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80%货款,60天内甲方支付到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95 %,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最后一批货交付后6个月不计利息支付,质保期为12个月。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八、交货条件及售后: 1、合同交货计划 (1)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2、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核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 4、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检验证明、合格证。 5.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验收方式:采用现场实际点验方式验收。 7、验收状态:按技术要求验收。 九、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交纳的时间:中标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现金(合同总价的3%);最高不超过80万。 十、评审: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不良物资供方,三年内不得参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相关物资的报价、询价,采购人有权依法向供应商追索所受损失。同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必须和买方签订购货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前未提供履约担保,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人信息: 采购人:中铁大桥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KZTJ-2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县德庆乡中铁大桥局工地 联系人:丁才杰 联系电话:153*****829 十二、附件:报价表 (祥见附件二) 采购人名称:中铁大桥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KZTJ-2标项目经理部 日期:2018年1月9日 附件1:********-2e6c-4501-a091-ac5f295e9cc8%5C837aaf80-d70c-42b3-aa9b-5957cc50c3fb&FileId=837aaf80-d70c-42b3-aa9b-5957cc50c3fb" target="_blank">附件二.docx 附件2:********-2e6c-4501-a091-ac5f295e9cc8%5Cd4b9dc78-a00d-4cf6-a697-b14c3f2f3ba4&FileId=d4b9dc78-a00d-4cf6-a697-b14c3f2f3ba4" target="_blank">附件一.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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