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角新村9#~15#楼、20#~23#楼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台角新村9#~15#楼、20#~23#楼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启东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台角新村9#~15#楼、20#~23#楼住宅楼工程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台角村。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2509平方米。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 10 月至2011年5月。
(4)工 期:约 200 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施工图所示台角新村9#~15#楼、20#~23#楼住宅楼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企业资质及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凡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7.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10 月 14 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 16时00分(午休时间除外)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信息大厅报名,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证明材料。报名经办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
8、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的质量、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商务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有相同者,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10.招标人地址:启东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沙晓梅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设中路618号
联系人:陈佩芬 电话/传真:****-******** 邮编:2262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4日
启东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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