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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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项目部车用柴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GD-TJXM-2019-WZ02 1.1招标条件: 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U梁预制工程。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的物资用于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项目部U型梁预制,本项目所需车用柴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发改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发改委令第12号); 1.2.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1.2.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1.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1工程概况:轨道交通Z4 线一期工程与规划线网中的B1、B2、B3、B4、B5、B6、B7、M9、Z1、Z2、京津城际铁路、有轨电车、环渤海城际共13 条线路均形成换乘关系。全线长约43.5km,其中地下段约15.3km,高架段约28.5km,敞开段长约0.761km。沿线共设22 座车站,平均站间距约1.8km。地下车站9 座,高架车站13 座。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主要负责北塘站到总医院站共8个区间段的预制场场地建设、U梁预制、运输、架设,暂定U梁数量为898片。合同总工期1493天(2016年6月30日—2020年7月31日)。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柴油详情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柴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4 招标方式 4.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 招标文件公告 5.1 公告时间: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日。 5.2 公告媒体: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www.cr235.com)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标书,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包件费缴纳仅限银行公对公转账(转账信息备注:标的物名称+包件号),招标人仅开具收据,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 6.2 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包件费缴纳仅限银行转账,仅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6.3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Z4线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6 101 501 023 005 438 06 6.4本次招标不可代办邮寄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19年4月15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航北路与渔泽路交叉口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天津项目部设备物资部。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8.2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航北路与渔泽路交叉口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天津项目部一楼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335号4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 邮 编:201300 邮 箱:sbwzb@cr235.com 联系人:贾锟(项目物资采购负责人) 电话:181*****600 招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项目部 10监督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1 招标条件及依据
2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6年和2017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3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2015至2017年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地铁或高铁优先)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招标单位罚期内的投标人。
3.1.5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1.6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当本次招标的材料出现供不应求或质量偏差或施工材料发生改变时,招标人在申明后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者不使用本次招标的材料。
3.1.8投标人有足够的垫资能力。
3.1.9投标人必须诚实守法、信守合同、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分配。
标签: 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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