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物业中心所管八个小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中直机关物业中心所管八个小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直机关物业中心所管八个小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直机关物业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9年03月26日15:1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中直机关物业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中直机关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中直机关物业中心所管八个小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 WCBX19005)是非政府采购项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中心)委托,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在2018年中直机关物业中心所管八个小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CZB18053 已废标)采购活动中被举报且被查实的供应商不在此次采购邀请范围之内。

一、项目概述

(一)采购内容:中直机关物业中心所管8个职工住宅小区保安服务,包括门岗值守、院区巡逻、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二)本项目不分包。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65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服务资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入驻开始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供5万元履约保证金,如果供应商能按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将在合同履行完成后3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在北京市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三)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2019年3月 26 日至2019年4月 2 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免费下载比选文件。未通过中直采购频道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四、踏勘现场

采购人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4日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

联系人:华长清;联系电话:(010)********

具体踏勘安排:

4月3日:

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中直德外小区北门

  08:00至10:00,德外小区;

  10:00至11:30,新风南里小区;

  14:00至15:30,新风街1号院;

  16:00至17:30,惠新西街5号院。

4月4日:

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5号院五区

  08:00至09:30,万寿路甲15号院五区;

  10:00至11:30,永定路乙19号院;

  13:30至15:30,中新佳园;

  16:00至17:30,洋桥小区。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踏勘,并承担踏勘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供应商未参加踏勘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 时0分(北京时间),比选响应文件应于当日8 时0分至 9时0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新大厦二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华长清

联系方式:(0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中直德外小区北门

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秀文

电  话:(01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9年3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 物业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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