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采购需求需求评审公告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采购需求需求评审公告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采购需求需求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采购需求 |
采购人 | 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 |
采购项目内容 | 2018年底,太原市土储中心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将太原煤气化工厂区地块出售给华侨城,该地块用地性质转变为住宅和商业为主的居住兼商业用地。由于工厂区生产经营时间较长,企业关闭后遗留的地块可能存在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2015年4月至2019年1月,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太原煤气化工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的调查工作,明确了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并于2019年1月完成了《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项目改造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该地块的修复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污染企业搬迁后的遗址进行开发利用的,必须对污染地块进行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当风险评估结果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时,需要采用必要的措施对污染土壤或地下水进行治理与修复,并邀请第三方对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进行评估,只有将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或管控至可接受风险时,才可进行再开发利用。太原煤气化(集团)工厂区因占地面积广、污染深度大、污染物种类多、污染情况复杂等特点,拟针对性的采用不同的组合技术和工艺对厂区内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治理与修复。在治理与修复工程结束后,需委托相应的单位对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保障该地块的安全再开发利用。为了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与修复效果,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家规范的相关环保要求提出了该项目效果评估的采购需求。 |
招标方式 | 单一来源方式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 |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其他相关政策要求; | |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专家论证意见 | 2019年3月17日上午,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采购需求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5名专家,与会专家听取了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该项目采购需求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质询和讨论后形成如下意见: 太原市煤气化(集团)工厂区场地前期已开展了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为了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与修复效果,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家规范的相关环保要求提出了该项目效果评估的采购需求。 效果评估的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落实了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等相关要求。 采购需求的实施地点、履约时间、经费预算与付款方式明确,验收方法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 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论证,并尽快进入政府采购阶段。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1 | 杨锁林 | 太原市水资办 | 教高 |
2 | 毕润成 | 山西师范大学 | 教授 |
3 | 蒋秋静 | 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教高 |
4 | 李华 | 山西大学 | 教授 |
5 | 刘利军 | 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教高 |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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