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器材定点招标公告
通用器材定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通用器材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9-LD73675-1002
三、项目概况:日用百货、电子耗材、文体办公、水电建材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网》第22条规定,同时满足: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每家供应商只能参加一类物资的报名,且所报类别为其主流业务,能提供2017、2018年相关业务票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一家人持有多个公司执照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夫妻关系、亲戚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类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与资格取消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外资、合资公司不作为本次投标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承认并承诺旅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制造厂家或经销商,所提供的货物须为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四)投标人必须是专营或主营销售采购文件所列的货物,且在福州地区方圆80公里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专门的送货队伍,大型企业生产经营实体店、超市连锁机构与政府采购合作成功的经历优先入围(要有凭证)
(五)公司注册时间要求1年以上,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甲方提出需求后。2小时响应,24小时送货上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格预审
(一)提交预审资料时间:即日起至4月1日止,报名供应商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供预审材料。
(二)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孔源村169号
(三)提交预审资料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必须由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报名)、公司简介(包含主要营业范围、公司规模、配送车辆、主要客户及配送服务电话)。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孔源村169号审查。
(四)资格预审时间:4月2日至3日;资格预审结束后,我部将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联系人:林子易
联系方式:18960833432
标签: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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