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心城区玉泉山路小学等11所中小学建设监理第3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中心城区玉泉山路小学等11所中小学建设监理第3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中心城区玉泉山路小学等11所中小学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131*****003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的宿迁市中心城区玉泉山路小学等11所中小学建设项目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19]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宿迁市区、宿豫区、宿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
1.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7.53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4.78亿元,其中:
第1标段:宿豫区玉泉山路小学4.57万平方米、豫新中学6.43万平方米,宿城区太湖路小学5万平方米、项里学校5.03万平方米、蔡集镇小学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63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1.65亿元;
第2标段: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小学2.43万平方米、厦门路学校8.88万平方米、富民大道学校5万平方米,湖滨新区运河学校2.99万平方米,洋河新区梅香街小学4.606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9062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1.71亿元;
第3标段:马陵中学西校区2.9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42亿元。
1.3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每所学校建设形象进度分别付款。全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时付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10%,全部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1标段:宿豫区玉泉山路小学、豫新中学及宿城区太湖路小学、项里学校、蔡集镇小学等5所中小学EPC项目建设监理;
第2标段: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小学、厦门路学校、富民大道学校和湖滨新区运河学校及洋河新区梅香街小学等5所中小学EPC项目建设监理;
第3标段:马陵中学西校区EPC项目建设监理。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3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第1、2标段: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第3标段: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7日 09:00至2019年04月0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建设大厦十一楼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五楼 |
联系人: | 秦男 | 联系人: | 吴继玲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mail: | ********1@qq.com | E-mail: | jsxdzbdl@126.com |
招标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