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医院现对非标专项债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完成池州市人民医院发行非标专项债项目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
对于涉及到相关的服务项目,投标人若不具备全部的服务范围,可委托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来配合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牵头单位组织联合体完成项目咨询服务工作(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3家单位),相应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债券发行咨询资质,承担过地方债或企业在的发行咨询服务,有效保障项目申报材料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由牵头机构报价。
(二)报价机构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三、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项目预算控制价:10万元整。
(二)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竞争性谈判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池州市人民医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竞争性谈判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二)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及所附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竞争性谈判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日期,一式两份)。
四、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8日10时00分止;
(二)地址:池州市人民医院;
(三)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
(一)本项目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开标、评标活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会由招标单位主持。
(三)评标原则:
1、中标单位必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规定。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有效投标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若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六、联系方式
池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冰 联系电话:
********222
七、投标监管部门
池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电话:
********293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