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州水厂取水缆车、滑道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蕲州水厂取水缆车、滑道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蕲春县蕲州水厂取水缆车、滑道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2019BH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蕲州水厂取水缆车、滑道土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蕲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83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九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九家单位参与该项目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办理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CA认证登记”,且在有效期内(详见CA办理指南)。

3.4 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资格登记。

3.5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承建水厂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承建水厂业绩是指近三年(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厂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27日至201941日17:00时前,到蕲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本公司建造师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投标保证金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415日下午16:00时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蕲州分局

账 户:****************5

开 户 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州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416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蕲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 标 人:蕲春县蕲州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电 话:188*****4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82*****123 136*****065

监 督 部 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局蕲州分局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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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建工程 缆车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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