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岱庙、泰前)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岱庙、泰前)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岱庙、泰前)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岱庙、泰前)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AZB2019-3-10-JL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岱庙、泰前)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山区北上高大街以北,天烛峰路以东,碧霞湖南路以西。
2.4建设规模:审判法庭(岱庙、泰前)及执行指挥中心工程面积约3967.03m2,地上4层;传达室面积约31.5m2,地上1层;板房面积约288m2,地上1层;消防水池泵房面积约202m2,其中地下面积为187.00m2,地上面积为15m2;安检室面积约24m2,地上1层;室外工程包括铺装、绿化、旗杆、围墙、大门、室外管网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21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为:34.85021 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4.2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现场不缴纳标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如因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售后不退。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督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 孙海泉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奥莱新天第A座1001室
邮 编:271000
项 目 经 理:林建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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