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天津公司蓟州区安置房混凝土空心隔墙板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天津公司蓟州区安置房混凝土空心隔墙板招标公告
采购名称
中铁三局天津公司蓟州区安置房项目混凝土空心隔墙板招标采购组织单位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公司采购编号
TJGS-2019-07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42 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GS-2019-07 1.招标条件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的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施工进度需要,由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部对本工程所需装配式建筑构件预制外墙板及预制叠合楼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包括下营镇高富庄村、官地村、西于庄村、白滩村、营周庄村、拱峪村等,共29幢楼,剪力墙结构,地上4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8358.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62.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6595.85平方米。其中:1、4、7号楼地下总面积1035.99平方米,地上总面积4194.30平方米;2、3、5、6、9、10号楼地下总面积2365.80平方米,地上总面积9449.46平方米;16号楼地下总面积590.73平方米,地上总面积2337.96平方米;13-15、17-21号楼地下总面积2762.64平方米,地上总面积11184.80平方米;8、11、12号楼地下总面积1965.66平方米,地上总面积7013.88平方米;22-25、29号楼地下总面积1602.05平方米,地上总面积6545.35平方米;26-28号楼地下总面积1439.46平方米,地上总面积5870.10平方米。最大高度13.0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993.18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4.2米。本项目主体结构为部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部分采用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部分采用装配式结构体系,其中内竖向承重墙柱均采用传统现浇,部分楼板采用预制叠合做法。主要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暖和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组成。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附表。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500万以上。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6年、2017年、2018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7年、2018年国家或市政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房建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7、2018)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原参与我公司投标,且已交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灰堆分理处,账号:****************1733),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4@qq.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9 年3月27日至 2019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且因个人原因以个人名义汇款至招标人账号的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4月1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部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距离开标3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灰堆分理处,账号:****************1733),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6.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利民 电 话:18935304220 电子邮件:********4@qq.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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