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电科院物资质量检测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国网湖南电科院物资质量检测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南电科院物资质量检测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2018-430000-47-03-025303),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国网湖南电科院物资质量检测用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高新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国网湖南电科院物资质量检测用房,新建物资质量检测用房1栋,总建筑面积8494m2,最大单跨跨度48米。包括主网物资检测用房、配网物资检测用房、配网终端设备检测用房。其中,主网物资检测用房地上1层,建筑高度34.55m,建筑面积1616.56m2;配网物资检测用房包含检测大厅及电线电缆综合试验室,检测大厅地上1层,电线电缆综合试验室地上3层,建筑高度13.75m,建筑面积6062.48m2;配网终端设备检测用房地上1层,建筑高度13.75m,建筑面积814.96m2。物资质量检测用房主要采用钢排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均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桩。
4、招标范围:国网湖南电科院物资质量检测用房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电气设计(含10kV高压配电系统)、建筑智能化设计(含安防监控)、动力系统设计、绿建设计、消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装修设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屏蔽试验室的屏蔽设计等招标人要求的相关内容,确保项目达到招标人的计划目标。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图审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含地基处理、桩、基础、行车轨道)、装饰装修工程、消防、给排水、强弱电工程、10kV高压配电系统、屏蔽工程(含第三方检测)、通风、防雷接地工程、事故排油池、钢结构等现场总包施工,确保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5、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8、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9、评标办法:本项目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质量经理1人;安全经理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并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以及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拟任质量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安全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从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zzx.com,下同)“交易动态—交易公告—工程建设—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动态—交易公告—工程建设—更正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六.投标保证6.1本项目■要求提交□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6.2投标保证交纳方式:■保函(■银行保函 ■融资担保保函 □非融资担保保函 ■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6.3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6.4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6.5投标保证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6.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6.7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七.设计补偿费本项目不予补偿。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本招标项目接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无。
十二.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9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三楼
联 系 人:宋先生、郭女士
传 真:****-********
2019年3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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