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华亭镇园头村后社振兴路工程招标公告
城厢区华亭镇园头村后社振兴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园头村后社振兴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园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园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工程性质:公路工程;
3)工程规模:约43万元;
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5)项目工期: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是本企业职员,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公路类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9年3 月27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自行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 月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3楼会议室。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自行下载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园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邮编:351100;
电话:138*****781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351100;
电话:178*****896;
联系人: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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