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成品油管道贵港站增输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西南成品油管道贵港站增输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木必村沙江口中石化贵港石油分公司油库内。
联系人:余汶泽,电话:138*****608。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为西南成品油管道贵港站增输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华南分公司对西南成品油管道贵港站进行增输改造,增输量为150×104t/a。贵港站依托油库空地改扩建,原贵港分输站拟改为分输泵站,原站拆除。同时对玉林站的输油泵进行叶轮更换。
贵港分输泵站站内划分为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生产区设置输 油泵棚、泄放罐区、阀组棚、计量棚等;辅助生产区设置站场综合楼 1座,10kV 变电所1座,危废暂存间1座、库房工具间1座。新建综合楼设有站控、通讯、阴保、倒班宿舍等。
生产区设置输油泵棚1座:安装输油泵机组4 台,转油泵1台,配套工艺阀门及管线;新建阀组棚1座:安装收、发球装置各1套,进泵 过滤器系统2 套,出站调节系统 1套,进出站泄压系统各1套,进站 超声波流量计 1台,进站安装在线密度计 1套, 新建5m3污油罐 1 座(罐池防渗),安装污油泵1 台,配套管网建设;新建计量棚1座, 安装下载贸易交接计量系统2 套,安装过滤器 2 套,配套管网建设;罐区新建 500m3的拱顶泄放罐1 座 ;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设备、消防、公用工程等。
输油操作工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其余人员采用一班制。项目不单独设置管理机构,依托华南分公司南宁管理处进行运行管理,管道调度依托华南调度控制中心和茂名备调中心,管道抢修、维修依托现有抢维修力量。贵港站现有定员10人,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需新增定员9人。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名单:黎海红、李明、陈康成。
时间:2018年1月21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余汶泽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汽油、柴油和噪声。
项目可能存在主要的职业病为汽油中毒、接触性皮炎、噪声聋。
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主输泵区(噪声、汽油、柴油)、收发球区(汽油、柴油)、计量区(汽油、柴油)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项目拟采取的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范的要求。
(4)项目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项目继续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贵港站和华南分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加强在生产过程中对各项制度的落实及监督管理,并根据贵港站的实际生产和增输改造后运营情况对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健全、完善。
(2)项目应该严格执行“三同时”方针,严格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本预评价报告书中的建议,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在项目建成试运行阶段,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4)建成投产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委托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职业活动。
(6)项目建成投产后,运行期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8)在后续设计、施工建设中,若对生产工艺进行变更,应注意调整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如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9)项目应继续完善现有的操作规程,在规程中增加如何正确使用防护设施、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职业卫生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拒绝违章操作。
(10)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项目不应将作业承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对外包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加强其在项目生产区域作业期间的职业卫生管理,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各种职业病防护措施,保护工人健康;将其职业卫生防护应纳入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中,及时告知作业有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防护要求,向外包单位提出相应的防护及危害控制要求,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
(12)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及时消除设备跑、冒、滴、漏的情况。
(13)清罐作业为外包,应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作业工人严格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进行操作。
(14)预测主输泵噪声强度超过85dB(A),项目应加强做好主输泵的降噪设施,如购买噪声强度更低的主输泵、增加减震、隔离等设施。
(15)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并加强管理。
(16)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监管制度,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使用和监管,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定期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个人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
(17)所有进入主输泵区的人员均应配备防噪耳塞或耳罩。项目应合理设计工人巡检线路,减少在设备附近的逗留时间,避免停留在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噪声场所。
(18)加强对生产设备检维修、抢修及调试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人应根据施工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穿着或佩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19)控制室内的控制台、显示装置和桌椅的设计应符合人机工效学原理,并建立良好的视屏作业卫生管理制度。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对《西南成品油管道贵港站增输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意见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描述完整、准确;
2.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全面、客观、准确;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合理、可行;
4.评价结论正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准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按专家个人意见修改。
评价结论:评价报告修改后,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
专家组长已进行复核,评价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已按照评审会上专家所提意见,对《西南成品油管道贵港站增输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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