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东城区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城区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城区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2019ZCZB-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野
项目联系电话:150*****0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野 150*****09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9年东城区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计划完成智慧城市精细化管理融合平台,网格监督应用,人员管理应用,扬尘监测应用,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监测应用,静态交通管理应用,综合执法应用及旅游车、重型柴油车监控应用、环卫车辆及设施管理应用、垃圾分类的全流程管理应用,共十个方面的建设工作。
2、工期: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整体设计、建设、系统集成开发、集成测试、系统上线等工作,完成项目初验,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2个月。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整体终验工作,审核并交付终验资料
项目预算金额: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控制资金为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陆万肆仟贰佰元整(RMB********.00),资金已落实。超出本项目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6、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56.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8日 09:00至2019年04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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