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城公租房10号楼电梯及安装(重2)招标公告
新县城公租房10号楼电梯及安装(重2)招标公告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苍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苍梧县新县城公租房10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重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苍梧县新县城公租房10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重2)
二、采购项目编号:WZZC2018-J1-10263-NNP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及安装:乘客电梯1台,11层11站。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7.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鼓励性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 C 级(含以上)资质的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投标人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1.发售时间:2019年03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04月0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2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祥龙路118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成本费每本250元(不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 C 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核查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须足额交纳)
竞标应于本项目截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苍梧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开户银行:农行苍梧支行
银行账号:***************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9年04月03日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至苍梧县财政局一楼3号开标厅(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截标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2019年04月03日09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苍梧县财政局一楼3号开标厅(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苍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35号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黎嘉卿,138*****896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镇祥龙路118号
联系人及电话:潘炜,****-*******
3. 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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