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民政局关于举报全州民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文山州民政局关于举报全州民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署,现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我州民政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接受举报线索范围
(一)在村级组织换届中有违法行为,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的。如:竞选人拉票贿选的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破坏换届选举秩序的;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把持、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如:依仗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利用组织势力、影响,帮助组织成员或他人在村(居)委会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多次干扰、破坏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秩序,或者致使基层自治组织的职能不能正常行使的等;
(三)村干部涉嫌违法犯罪的。如:村(居)委成员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
(四)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如: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五)殡葬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如: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黑社会性质组织违规乱建公墓,垄断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违法煽动不明群众阻挠殡葬项目建设的;
(六)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行为。如:非法控制低保申请名额,利用职务便利办理“人情保”、“关系保”或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
(七)其他民政领域内的涉黑涉恶行为和行业乱象。如:涉黑涉恶团伙操纵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违法煽动不明群众阻挠民政福利项目建设等。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文山州民政局“扫黑办”电话举报,****-*******,****-*******;
网络举报:相关线索发送到文山州民政局“扫黑办”邮箱,********69@qq.com
信件举报:相关线索邮寄至文山州民政局“扫黑办”,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3号文山州民政局扫黑办收。
三、举报要求
(一)对举报和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所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应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三)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特此公告
文山州民政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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