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电子监控系统采购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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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价编号:HGD-2019-002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将于 2019 年 4月3日14:40时组织电子监控系统配件采购集体议价。(以下简称议价)
第一部分 议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及产品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硬盘录像机 | NVR-B200-E4@16-B 网络视频输入:16路,支持最大16路同步回放和多路同步倒放,支持4个SATA接口,单盘最大8TB。 | 台 | 1 |
2 | 交换机 | 5口百兆交换机 | 台 | 2 |
3 | 硬盘 | 4T | 台 | 4 |
4 | 监视器 | 55吋 | 台 | 2 |
5 | 摄像头 | IPC-B612-IR@U-X22-F 200万星光级红外摄像机,LED灯补光,智能红外,最大分辨率1920×1080 | 台 | 4 |
6 | 支架 | 定制 球机专用支架 | 个 | 4 |
7 | 网线 | 超五类4对UTP(国标) | 箱 | 2 |
8 | 电源线 | 2×1.0 | 米 | 200 |
9 | 水晶头 | 超五类水晶头 | 盒 | 1 |
10 | JDG管 | φ25 | 米 | 500 |
二、主要事项
1.基本要求:上表所列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标准,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则供应商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后将不再与其合作。
2.质量保证要求:质保期一年。到货经检验不合格则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给予更换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相关一切损失。
3.报价内容及要求:供方所报价格应包括物资价格、运费、安装费和税金。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应在“报价清单”中分列出报价产品的不含税价格与含税价格(16%增值税率)以及合计金额。此报价作为供方参与议价依据,但不能限制需方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2)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3)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需方通知后三日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5.供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由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单位所在地,货物保险、管理费、装卸费、包装运杂费均由供方承担,交货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6.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到后无质量问题10日内付清,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验收方式:按铁路(或国家、部门、行业)相关规定的验收标准、技术性能及质量标准,与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8.议价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参与议价单位资格要求
1.议价单位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并具备多年从事本行业的专业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本次议价不对中介组织及个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议价。
2.议价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详见第二部分 议价须知要求),应在相关资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盖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议价相关资料需密封,密封袋加盖公章。
3.议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议价单位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焊轨段有权依法追究议价人的责任。
五、议价时间、地点安排
议价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15:00时
议价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瓜房子村焊轨段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朱弘志 ****-*******
于洁 ****-*******
商务咨询:张 毅 ****-*******/*******
侯利民 ****-*******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填写议价报名表,注明:议价编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传真至0471-*******或书面送达。
报名表格式: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议价报名表
(公章)日期(本表竞价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议价编号 | HGD-2019-002 |
八、议价公告为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 议价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议价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议价资格条件,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供应商,承认和履行议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议价。
4.供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议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议价的结果如何,需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供方应认真阅读议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议价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议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供方自行承担。
二、关于议价文件的说明
1.在议价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需方有对议价文件进行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议价文件将以网络公布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议价文件的潜在议价人。
2.为使潜在议价人在编写议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议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议价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报名议价的潜在竞价人。
3.除非有特殊要求,议价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供方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4.要求议价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1)竞价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生产企业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4)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5)近两年与议价项目相同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应在上述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议价文件中的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函等组成议价文件的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内容以议价文件中的为准,公开报价后不得补充、修改。
5.议价单位应仔细阅读议价文件,在完全掌握需方对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议价文件。
三、关于议价文件的说明
1.议价文件以及议价单位就有关议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需方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议价文件主要构成:议价函;议价报价表;议价单位资格证明。
3.议价文件格式:议价单位应按照议价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议价报价表:议价单位对采购物资设备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等项目。如议价文件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议价代理服务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议价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参加议价单位必须对报价表中的全部物资设备进行报价,只对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报价的议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中价人中价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参与议价报价不是中价的唯一条件。议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所议价物资设备符合议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议价物资设备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9.议价文件的要求:议价文件须打印,并装订成册。议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议价单位的公章。
四、关于议价的说明
参与议价单位应将议价文件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议价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需方单位名称、议价物资名称、议价编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的议价文件,需方不对其后果负责。
议价文件必须在议价文件规定的议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议价地点。议价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信函、传真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参与议价单位。需方和参与议价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议价文件,需方拒绝接收。
五、关于参与竞价的说明
所有参与议价单位的代表应按时参加议价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议价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议价办法及最高限价。需方确认议价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议价文件中的议价报价表及需方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价,唱价后由主持人对参与议价单位满足三家及以上的项目公开宣读最高限价。
六、关于评价的说明
评价的依据仅基于议价文件;与议价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方法由需方在议价文件评审办法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中价法:议价物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集体议价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参与竞价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参与竞价报价最低中价。
议价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参与竞价人中价,议价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集体议价信息,焊轨段没有向参与竞价人解释的义务。但参与竞价人如报价最低,其竞价文件被否决,议价委员会应向其说明理由。
参与议价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议价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价资格。
议价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竞价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议价委员会有权请参与议价人就议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参与议价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参与议价人的澄清文件是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议价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议价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议价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议价将被否决;参与议价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议价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参与议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议价。
七、关于中价的说明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焊轨段议价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议价报告和推荐的中价候选人确定中价人。待议价结果无异议,并发布中价公告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价通知书》。对未中价的议价单位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议价文件。
第三部分 议价办法
一、议价方法。
本次议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低价的议价人为第一中价候选人的议价方法。
二、议价文件的否决。
议价委员会对议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
4.参与议价人串通议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价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议价。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物资议价项目议价。
三、参与议价价格确认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中价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可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拒绝其议价的唯一理由。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议价人的参与议价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参与议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议价报价,议价委员会将要求该议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议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议价委员会认定该议价人以低于成本价参与议价,其议价资格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议价人的报价明显高于议价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议价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议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议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议价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议价,其议价将被否决。
四、参与议价价格修正
1.议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议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议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议价过程中,议价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参与议价人对所提交的议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议价委员会不接受议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议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与议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议价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议价人提供所需议价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议价文件应按其拒绝议价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议价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议价文件要求的议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议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照议价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议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3.未按议价文件规定对议价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参与议价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4.议价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议价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参与议价的。
5.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议价文件技术要求的。
6.议价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议价文件要求的。
7.出现议价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减少、减轻参与议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议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9.不符合议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参与议价人不足三家,重新组织议价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参与议价人满足三家,但经议价委员会评审,对有效参与议价不足三家,按照否决全部竞价处理,议价委员会在议价报告中说明原因,议价采购组经协商可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议价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议价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议价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议价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议价人(包括议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议价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经议价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议价人都未响应议价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议价处理的,议价委员会在议价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
十、当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议价人时,议价委员会可要求议价人进行二次报价,价低者中价。或根据合格供方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推荐中价候选人。
十一、议价结果
议价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竞价人,按照经评审的议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价候选人1至3名,议价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价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价的,由议价人提出申请,物资采购议价组可从中价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价人,中价价按其议价报价确定,发出《中价通知书》。
十二、议价纪律
1.议价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议价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与议价人或者议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议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议价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议价以及其他与议价有关活动中从事违纪行为而受过处罚的。
3.议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议价工作结束后,与议价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部分 议价书格式
一、封面内容:物资名称、议价编号、单位全权代表、单位(公章)、日期。
二、议价书格式
1.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2.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我单位完全接受议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4.售后服务方式或特殊承诺条款:
(1)愿意按照议价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及售后服务。
(2)我方愿意提供需方在议价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议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价者,最低价是中价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5)如果我方议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议价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议价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三、议价报价表
应包含如下信息:议价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议价物资数量、单价、合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护栏生产厂名称。
四、议价单位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等)。
4.与本次议价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五、议价物资报告
1.物资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质量证明文件。
3.对所需材料的运输、交验、安装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5.议价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议价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议价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议价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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