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招标公告
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HZ2019-184 | 项目名称 | 招商服务项目 | ||
采购品目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
采购单位 | 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琼中县 |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预算金额 (万元) | 135.0 |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为了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更好的发展与建设,园区管委会筹划成立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了切实推进园区建设与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1、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文件内容,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47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94%,于2013年12月6日成立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负责监管好各项建设资金,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服务;资产出让、收购、置换、参股、控股、公司(企业)改制;委托贷款资本营运手段和方式经营管理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收取国有资产收益,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独立开发或合资开发新项目;融资和担保服务;代表产业园管委会对外招商投资;场地租赁服务;咨询服务,宣传策划。2、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综上所述,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文《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十四)款“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由建设单位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项目进行服务。3、因此推荐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项目”的建设单位。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政府第三办公楼第二层左侧第七间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公示期限 | 2019-03-27 至 2019-04-03 |
项目联系人 | 成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琼中县湾岭镇湾岭农副产品加工园展销服务中心三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
招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招商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为了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更好的发展与建设,园区管委会筹划成立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了切实推进园区建设与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文件内容,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47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94%,于2013年12月6日成立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负责监管好各项建设资金,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服务;资产出让、收购、置换、参股、控股、公司(企业)改制;委托贷款资本营运手段和方式经营管理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收取国有资产收益,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独立开发或合资开发新项目;融资和担保服务;代表产业园管委会对外招商投资;场地租赁服务;咨询服务,宣传策划。
2、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综上所述,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文《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十四)款“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由建设单位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项目进行服务。
3、因此推荐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项目”的建设单位。
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政府第三办公楼第二层左侧第七间
五、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
专家1论证意见: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94%)是该院区负责对外招商投资等业务的代表人。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唯一负责绿色产业园的招商服务。本项目的采购,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十四)款“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采购。
专家2论证意见: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94%)是该园区负责对外招商投资等业务的代表人。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唯一负责绿色产业园的招商服务。本项目的采购,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十四)款“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3论证意见: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授权出资比例达94%的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表产业园管委会对外招商投资;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独资公司,所以采购人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海南中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商服务,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十四)款“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的规定,所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林颖、陈海洋、徐斌
六、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提出意见。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海南省琼中县湾岭镇湾岭农副产品加工园展销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2、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与海渝一横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电话:****-*******。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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