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乐镇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哈乐镇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武川县哈乐镇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武川县哈乐镇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已经下达。受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的委托,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哈乐镇位于武川县东北部,距武川县县政府所在地可可以力更镇25公里,全镇总辖地面积846.6平方公里,东西宽35公里,南北长45.5公里。
招标范围:新建自来水厂一座,水源井4眼,供水管网36.5公里等工程;本次工程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施工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暂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暂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馆205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证件。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原公园南路)108号内蒙古退伍军人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
地 址:武川县可镇
邮 编:011700
联 系 人:贺涛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健康街10号院
联 系 人:马夺魁
电 话:****-*******
传 真:****-*******
邮 编: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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