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沥青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沥青招标公告

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沥青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2007〕10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惠州广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项目起点位于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经过龙门县南部、博罗县北部,终点位于博罗县石坝镇,路线全长75.34km,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本次招标内容: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路面工程沥青采购,共分LQ1、LQ2两个采购包,分别供应路面施工第LM1、LM2合同段和第LM3、LM4合同段。

(3)预计供货时间:2010年11月~2011年6月;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沥青生产企业,或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具有建材及沥青材料经销的企业(应具有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

(3)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外币折合等值人民币);

(4) 拟投标品牌的生产厂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自2007年8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截止之日,签订的沥青供货合同总额不少于1亿元(单个合同金额少于100万元的不计);

(6) 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改性加工能力不少于500吨/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可接受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的经销代理商报名,若生产厂家参加报名,其不得再授权其他的代理商再参加报名;若生产厂家不参加报名,其最多只能授权一家材料代理商参加报名。

3.3 申请人可以对两个采购包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 10月 13 日至10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持下列材料(原件)进行资格预审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③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单位介绍信;⑤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若为代理商,则无需提供②③的原件。)同时需提交上述材料的彩色复印件2套(加盖单位公章),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按格式填写,不得更改)一式二份,装订在材料①~⑤表面。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7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会议室由交易中心当日指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惠州广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下埔大道19号广发大
厦6楼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奥林匹克大厦27层

邮政编码:

516001

邮政编码:

518034

联 系 人:

张威

联 系 人:

张义彬

电 话:

(0752)*******

电 话:

(0755)********

传 真:

(0752)*******

传 真:

(07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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