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厅主实业联合运营海曙中讯环城西路白云支局营业厅的采购方案的公示
自营厅主实业联合运营海曙中讯环城西路白云支局营业厅的采购方案的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自营厅主实业联合运营海曙中讯环城西路白云支局营业厅的采购方案的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02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9-03-28 08:58:5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9-03-30 08:58:53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关于海曙分局宁波海曙分局白云支局白云营业厅和海曙分局解放南路营业厅实施主实业项目联合运营的请示 市公司: 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地网自营厅的专业化运营水平,根据省公司渠道运营优化相差指导意见,宁波分公司引入主实业联合运营的合作模式,以市杨化机制有效激发营业人员的内生动力,提高门店运营成效。 根据宁波分公司【中电信宁波<2019>8号文件】《关于下发自营厅主实业实业联合运营指导方案的通知》精神,海曙分局拟就白云宁波海曙分局白云支局白云营业厅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和海曙分局解放南路营业厅2019年3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申请主实业联合运营,现把相关事宜以签报上报。
联合运营酬金包含业务佣金、达量奖励、增超收激励、人员底薪及其他各类奖扣,初步估算为200万元,其中人员底薪90万元,协议期内2019年3月-2019年12月发展佣金和达量佣金、增超收激励等预计110万元左右。电信方每月按协议核算联合运营酬金,并通知实业中讯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发票,开票金额为“联合运营酬金×102%”。其中“联合运营酬金×2%”作为实业中讯总部的平台管理费。 根据以上情况,拟签定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海曙分局 2019年3月10日 |
标签: 营业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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