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天兴嘉园二层宾馆及配套用房招标公告
林大天兴嘉园二层宾馆及配套用房招标公告
经研究决定,林大天兴嘉园二层宾馆及配套用房整体招租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房屋概况:位于天兴嘉园,包含二层全部及配套下层二间(面积1000平方米);房屋实际面积以房产证为准。房屋用途用于三产行业,具体以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为准。注: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房屋的具体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
二、承租限期:5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林大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报名,报名以自然户为单位(一户只允许一人参加报名)。
四、招标报价:本次招标的报价形式为明标形式,房屋最低报价为10万元/年(含10万元/年)。本次招标的报价以元/年为准,以现场竞价方式报价,实行上不封顶,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房屋最小报价金额单位为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人。报名人大于等于1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现场竞价。
五、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原件及复印件;③林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具的《推荐书》原件。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报名人必须在2019年4月1日(星期一)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报名时携带交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若报名人未能按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拒绝其报名。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北仑农商银行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林大股份经济合作社
其他说明及要求:
①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且与林大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协议及缴费手续后直接转为租金(多退少补),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无息)。
②中标人中标后一年一付租金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伍仟元水电押金,租赁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
③开具《推荐书》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下午16:00时止,逾期不再办理。
④新租户与现租户报价相同时,现租户中标。若新租户中标后必须与现租户协商原二楼店面房隔层事宜。
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 09:00—10: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霞浦街道城建科(霞浦万泉河路3号,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国际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一楼招投标中心);
八、现场竞标签到截止时间为 2019年4月4日9时00分止;地点为:霞浦街道城建科(霞浦万泉河路3号,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国际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一楼招投标中心)。
如有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最终由霞浦街道林大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
招租人: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林大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胡书记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乐红芬 电话:133*****280
监管部门:霞浦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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