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镇东乐村太阳能路灯购买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平乐镇东乐村太阳能路灯购买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2016年度省级“四好村”奖补资金,招标单位为邛崃市平乐镇东乐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邛崃市平乐镇东乐村

2.2建设内容:

东乐村全村范围内太阳能路灯购买安装:23盏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 天(日历天数)。

2.4招标范围:东乐村全村范围内太阳能路灯购买安装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00000元。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司营业执照(销售、或者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治理结构健全,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书面声明;

3.6具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328 日至2019 4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乐镇东乐村村民委员会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和资格要求的内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介绍信除介绍信留原件外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4 8 10 0分(此时间为开标时间),地点为 平乐镇东乐村村民委员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开标时应携带公司介绍信(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和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盖鲜章)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镇东乐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平乐镇东乐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黄先举

电 话:135*****2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太阳能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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