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嘉园(3#、8#楼)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顺鑫嘉园(3#、8#楼)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正常公告:靖远县顺鑫嘉园(3#、8#楼)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靖远县顺鑫嘉园(3#、8#)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S19041

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顺鑫嘉园(3#、8#)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资[2018]719号、靖建函[2019]5号、靖发改发[2018]54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政策性商业性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解决,建设单位为甘肃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

(一)立项批复:市发改投资[2018]719号、靖建函[2019]5号、靖发改发[2018]540号

(二)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650.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156.83平方米(棚改建筑面积为26742.65平方米,包含:3#楼建筑面积18681.02平方米,其中棚改建筑面积16660.1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20.84平方米;8#楼建筑面积11475.81平方米,其中棚改建筑面积10082.4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393.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493.47平方米,配建地下车库4542.45平方米,停车位162个。新建棚户区安置房202套(3#楼126套,8#楼76套)。

1、主体工程

新建主体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楼2栋,主体设计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其中:3#楼地上24层地下2层,为2个单元一梯3户布置,地下人防建筑面积3814.7平方米,管道层建筑面积1009.72㎡;8#楼地上21层地下2层,为2个单元一梯2户布置,地下人防建筑面积2407.86平方米,管道层建筑面积718.75平方米;地下车库4542.45平方米。

2、小区内配套设施

小区内配套设施包括室外硬化及道路、给排水、暖通、电气、燃气、照明、围墙、电动门、化粪池、绿化等。主要为小区内硬化、小区内联通道路硬化,绿化1056.25平米,新建框架结构小区大门2处,行人、车辆通行系统2套,铁艺围墙183米;敷设给水管道840米,污水排水管道920米,雨水排水管道1084米,供热管道6300米及换热站一处,天然气管道1130米及调压站1处,电力桥架480米、电缆1720米,消防给水管道890米及消火栓,照明线路420米及路灯117处,100立方米化粪池2座;建设小区监控系统1套,新能源充电桩12处等。

(三)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四)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靖远县,西临省道207线,南北均临规划路,东侧为靖远县西区集中供热站,总用地面积为8720平方米。

(五)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政策性商业性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六)工期:730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1月 1 日以后)有工程业绩 (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须加盖鲜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231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4.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通过资格预审后不得更换。

5.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18 号)相关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注:(1)投标人在本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本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复核后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2)投标人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并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3)外埠企业持注册地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 证明文件,由白银市劳动监察机构在《白银市劳动保障监察无拖欠 工资诚信证明》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栏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即可参与投标,无欠薪证明原件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予以保留。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报名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要求)或《甘肃省 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31号、甘建函〔2016〕172号等文件要求),并将备案表编入资格预 审文件第六章“其他材料”中。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申请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18:00至2019年4月4日18:00(北京时间,24 小时制)。

2. 报 名 方 法 : 登 录 白 银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3月28日18:00至2019年4月4日18:00(北京时间,24 小时制)。

2. 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本招标文件由金润软件固化,需有金润科技公司投标版客户端方能打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4月23日9:00整(北京时间,24 小时制)。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 3 号创业大厦)。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说明:

1.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2.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后,最迟于开标前五个工作日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至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3*****010;邮箱:********43@qq.com">********43@qq.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肃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178号二建大厦16层1617室

联 系 人:杨军

联系电话:131*****69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福门新天地13号楼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 朱文华 胡恒嘉

联系电话:173*****010 153*****3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建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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