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惹巴拉景区旅游开发经营招标公告

龙山县惹巴拉景区旅游开发经营招标公告


招商单位:龙山县龙凤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为进一步加快龙山县惹巴拉景区旅游项目开发进程,经龙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龙山县龙凤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招商人,对该景区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惹巴拉旅游景区位于龙山县苗儿滩镇,距龙山县城75公里,距黔张常铁路龙山站 80千米,距黔江舟白机场170 千米,距恩施许家坪机场 170千米,距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 130 千米,对外交通十分便利。“惹巴拉”是意为“美好,美丽的地方”,这里山清水秀,景色怡人,文化底蕴浓厚,是武陵山区原生态土家文化保存最为完善、最为活跃的地域,先后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特色旅游名村”“中国第一批传统村落”“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土家织锦之乡”“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湖南省生态村”, 被誉为“土家族原生态文化的天然博物馆”“中国土家第一寨”。该项目规划总投资6.2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个古村寨提质改造、惹巴拉宫影视基地、土家织锦公园、农业观光园等,目前已完成投资约3亿元,已建成世界第一长的凉亭桥、土家民宿酒店、土家冲天楼等,正在建设惹巴拉宫影视基地、龙亭、景观铁索桥、休闲农业观光园、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拦水坝、引水入村等项目。2019年5月,总投资8000万元的40集电视连续剧《惹巴拉》将正式开拍,将为惹巴拉景区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二、项目定位

将惹巴拉打造成融最原始土家文化村寨、最真实土家工艺体验、最精美休闲农业观光三位一体的“中国土家第一寨”和全国知名的国家5A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合作方式及主要内容

合作开发经营。招商人将景区内现有资产、资源委托给合作方经营、管理和收益,合作方在合作期内具有与招商人独家合作开发经营的权利;合作期限内,招商人按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收益(含独家合作开发经营权费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等),合作方自筹资金进行景点、基础配套设施及其他设施建设,自负盈亏;合作开发经营期限最高不超过45年;合作期满后,景区内由招商人拥有或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资源无偿移交给招商人,合作方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建设当期双方确认的投资额进行折旧残值补偿后移交给招商人。

四、项目开发经营的投资要求

合作期内,原则上招商人不再投入资金进行景区开发建设,根据景区总体规划和双方协商约定,由合作方分期分批投资开发建设,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投资。项目建设期不超过5年 。

五、合作申请人的条件及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

2.具有良好的投资实力、财务状况和运行业绩。

3.具有从事旅游或景区建设项目投资运营经验的企业(含企业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4.通过招商人对合作主体的实地考察。

5.招商洽谈前缴纳诚信保证金500万元。洽谈成功并签订合作协议者,此笔诚信保证金在合作方在景区内实际建设投资超过500万元后一次性退还;洽谈未成功者,在招商人确认中选结果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诚信保证金不计息。

六、报名须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概念性开发经营方案(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思路、投资计划明细、收支测算、收益分配办法、退出机制等)。

七、中选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商,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合作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和项目概念性开发经营方案的优劣等综合情况进行评选,择优确定合作方。

2.合作方须在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如合作申请人中选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签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商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9年3月28日—4月6日)。

2.本项目招商报名前接受现场咨询和实地察看,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6日。

3.本项目招商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2日—4月6日,每日0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咨询和报名地点设龙山县民安街道湘鄂路39号(长沙大桥出城方向200米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四楼),联系人:刘先生137*****070

附件:龙山县惹巴拉景区旅游项目合作开发经营协议(从现

场咨询处获取)

龙山县龙凤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招商 经营 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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