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烈工程南桥、北桥工程招标公告
慰烈工程南桥、北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信 息
项目名称: 泰兴市慰烈工程南桥、北桥工程
招标单位: 泰兴市民政局
工程概况: 1、泰兴市民政局的泰兴市慰烈工程已经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发改投[2010]35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国有 ,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泰兴市慰烈工程南桥、北桥工程的投标。
2、 泰兴市海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新街镇南新街村桥头1、2组 (2)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图纸中注明的桥梁工程。(3)招标参考价:30.65万元。(4)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20日,工期为 60天 。 (5)本工程的付款方式:施工单位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全部进场后,按合同价的10%预付工程款;工程按期全部完工、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80%的工程款,留10%的工程款作为缺陷责任期保留金,待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结清。延误工期扣减3%的工程款。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图纸中注明的桥梁工程。
报名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开标时,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
2、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 17:30 时前到泰兴市海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7室)报名。
3、根据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报名登记必须由投标事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由委托人缴纳的一年内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进泰备案表原件(指泰兴市以外的企业)完成。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zbtb.com查询(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
4、请投标单位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15:00时后到泰兴市海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7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 200 元)。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缴款收据,凭缴款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仟元 人民币,缴纳形式: 电汇 ,户名: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958,开户银行: 建行泰兴市中兴路分理处 。
5、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6、根据《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建管(2009)45号),注册地非泰兴市的建筑施工企业,需先到泰兴市建筑管理处办理《外地建筑企业进泰备案表》,再持《备案表》进行报名。办理备案表咨询电话:****-********。
7、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 6 %,中标价为:28.81万元。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8、以上活动均在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地址:星火路东首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9、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泰兴市南二环路
联系人 韩海涛
电话 ****-********
邮编 22540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曾涛路68号
联系人 钱 钱
传真 ****-********
电话 138*****287
邮编 225400
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2日 至 2010年10月19日
其它: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1)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报名时使用的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包括相关附件)(3)由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4)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部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近一年内(2009年9月-- 2010年9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票据清单或凭证(票据或凭证必须有交纳地社保部门的印章,且能显示交纳单位的名称、人员的姓名、日期、费用等,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7)近两年内(2008年9月--2010年9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8)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原件及复印件;(9)报名时使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原件(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10)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及依法投标的承诺书。
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 6 %,中标价为:28.81万元。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附件二 具体评标、定标程序如下: 1、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后审文件中须知规定的程序、评审因素、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后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的依据。评审的最后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事务负责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5、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抽取结果在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和泰兴市工程建设信息网、江苏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公示2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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