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招 标 信 息
项目名称: 泰兴市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招标单位: 泰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工程概况: 1、泰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的 泰兴市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已经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和江苏省财政厅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中央财政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姚王镇、根思乡。(2)工程规模:姚王镇泵站14座、渠道12.76公里、涵洞24座、桥梁4座、机耕路13.59公里;根思乡泵站10座、渠道19.65公里、涵洞16座、桥梁6座、机耕路9.92公里。 投资额: 约1048万元 ,其中一标段282.13万元,二标段267.39万元,三标段262.93万元,四标段234.95万元。(3)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11月 工期: 4个月
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共分4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姚王镇阡垈村、鲁堡村、王堡村、夏家垈村泵站8座、渠道5.05公里、涵洞8座、桥梁2座、机耕路8.7公里;二标段姚王镇石桥村、东林村泵站6座、渠道7.71公里、涵洞16座、桥梁2座、机耕路4.89公里;三标段根思乡港湖村、东湖村、小湖村、鞠顾村、南湖村、湖头村泵站4座、渠道10.95公里、涵洞4座、桥梁4座、机耕路5.1公里;四标段根思乡南湖村、鞠顾村泵站6座、渠道8.7公里、涵洞12座、桥梁2座、机耕路4.82公里。
报名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或水利水电) (开标时,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唱标。) (3)每位申请人最多可报 2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
2、请申请人于2010 年 10 月 19 日17:30 时前到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9室报名,根据泰建招(2007)5号《关于实行施工企业IC卡投标报名的通知》和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报名登记必须由投标事务负责人持IC卡刷卡回执、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由委托人缴纳的一年内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进泰备案表原件(指泰兴市以外的企业)完成。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zbtb.com查询(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办理IC卡咨询电话:****-********
3、请投标单位于2010 年 10 月 19 日14:00~17:30 时到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9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贰万元 ,缴纳形式: 电汇 ,户名: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958,开户银行: 建行泰兴市中兴路分理处 。
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办法见附件一。
5、根据《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建管(2009)45号),注册地非本市的建筑施工企业,需先到泰兴市建筑管理处办理《外地建筑企业进泰备案表》,再持《备案表》进行报名。
6、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经决算审计后凭税务机关开具的税票拨付工程计量款的100%。中标人须提交中标价的10%(不计息)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后转为项目质量保证金,有效期至缺陷责任期满时止,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员人工工资。 7、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二。
8、以上活动均在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9、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泰兴市国庆东路
联系人 蒋春宏
电话 ********963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泰州泰兴市泰兴镇鼓楼北路小商品市场南首106号
联系人 陈锴
电话 138*****758
邮编 225400

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3日 至 2010年10月19日
其它: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如下:(1)交纳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复印件;(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IC卡);(3)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主要施工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8)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半年内(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票据清单或凭证(票据清单或凭证必须有缴纳地社保部门的印章,且能显示缴纳单位的名称、人员姓名、日期、费用等,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9)近两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10)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1)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及依法投标的承诺书;(12)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复印件(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如下: 1、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事务负责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5)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外,项目施工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3)投标文件改变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14)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和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一般评审: 根据清标报告,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确认为重大偏差或细微偏差,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不再转入下步评审,存在细微偏差的予以补正:(1)重大偏差: Ⅰ、对照招标文件相应要求,凡有缺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缺乏针对性的; Ⅱ、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招标工程质量、工期、工程款支付办法、合同条件等所有实质性要约条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细微偏差的确认及修改方法: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但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出现文字和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错误的,在投标人澄清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原则对错误进行修正:投标文件中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技术标评审:技术标中采用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能否满足本工程需要,平面布置及拟定的进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给予定性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投标文件作为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处理(不合格的判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再转入下步评审。 4、报价评审:在符合性评审、一般评审和技术标评审通过的所有投标报价作如下报价评审:(1)报价评审中涉及到以参考价、报价为依据的演算、比较等,均指投标总价;(2)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的报价为有重大偏差,不再转入下步评审;(3)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对报价偏低,与其他报价差距明显偏大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应作重点评审,界定程序为:取所有投标报价(除符合性评审、一般评审未通过,技术标不合格或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报价外)算术平均值的90%作为界定是否低于成本的警戒值,低于警戒值的作低于成本处理。(4)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设基准值105% (含105%)至90%(含90%)的报价为报价评审范围,在该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依此类推。若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则排名并列。前面标段已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5)评标时对投标书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评标委员会可向投标人提出质询,投标人应负责释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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