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四个村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新田县骥村镇骥村居委会等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新田县发改委以新发改审批【2019】15号文件立项并核准为公开交易。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和《新田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发包。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1、发包编号:HNAT-YZ*******

2、工程概况:

2.1发包人名称:新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2发包人地址:新田县滨河路59号

2.3 项目名称:新田县骥村镇骥村居委会等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2.4建设规模:建设规模36.27公顷;

2.5项目资金来源:新田县财政资金。

2.6发包价格:按照新田县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工程施工费)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进行招标(*******.00元),但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工程施工费总金额和工程量清单”以新田县财政评审中心对该项目的概算评审结果为准。

2.7项目完成期限:90天(日历日)。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9发包范围:新田县骥村镇骥村居委会等四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承包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发包文件第二章承包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要求。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如发现有在建按废标处理)。

3.5 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上交新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交易。

4.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承包人在开标现场入围后缴纳。

5、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交易的承包人,请于交易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政府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发包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承包文件时缴纳。

5.3承包人对发包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07@qq.com),过期不予受理。对承包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发包人在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承包人自行查阅。

发包人可能对已发出的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影响承包文件编制的,发包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政府网上发布;如修改内容不影响承包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政府网上发布。

请获得发包文件的所有承包人关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政府网,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发包人概不负责。

6、评审办法

6.1评审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合格性评审

7.1本项目若参加交易的承包人过多,超过20家(含20家)以上时,可先从所有报名承包人中随机抽取9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承包人进行合格性评审。

8、交易时间和地点:

8.1交易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15:00时整。

8.2交易地址:新田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4 承包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明到场参加交易,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交易无效。

9、本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发包单位:新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1*****924

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9*****505139*****910

监督单位:新田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电话:********3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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