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生态螃蟹特色基地工程招标公告
河湖生态螃蟹特色基地工程招标公告
泗阳县河湖生态螃蟹特色基地工程
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2010-ZSSY045
1、泗阳县众兴镇人民政府的泗阳县河湖生态螃蟹特色基地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2、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规模:
3.1 工程地点:泗阳县众兴镇顾集村。
3.2 工程规模:蟹塘配套工程 。
3.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
3.4质量要求: 合格 。
3.5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
4、招标范围:水泥路1745㎡、砂石路1152㎡、灌溉渠939m、排水渠880m、涵洞8座、灌溉渠便桥16座、排水渠便桥13座、进水涵管352m、排水涵管552m等工程。
5、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6.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企业资质对应的专业),且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的。
6.3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7、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3日8:30分至10月19日17:0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单位介绍信。
(2)法人委托书。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拟选派的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6)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7)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第二代)。
(8)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手册(含近期缴费证明)。
(10)廉政准入通知书 [办理方法: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1)~(9)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2、投标申请人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到泗阳县检察院1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8、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或投标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七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9、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10、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低于成本的除外)。经评审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11、付款方式:石灰土路基检测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砼路面完成50%,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2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一年)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12、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中第十八条和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缴纳15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13、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4、招 标 人:泗阳县众兴镇人民政府
报名地址: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清竹苑11幢101室
联 系 人:段广苗
联系电话:****-******** 152*****867
15、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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