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项目绩溪县长安镇冯村大夫坊修缮工程已由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发包人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绩溪县长安镇冯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牌坊拆卸落地、基础加固、更换维修损坏构件(主要为平板枋断裂更换)、补配缺失构件、构件归位安装及石材表面清洗防风化加固等。预算约29万元。
2.2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50日历天。
2.4工程交易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宣公管委办〔2017〕1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2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3.3企业业绩要求:必须在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业绩并通过省文物局验收盖章且竣工验收合格的。①投标企业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原件;②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上必须有建设单位公章以及文物主管部门印章,竣工验收报告上缺少其一公章的,视为没有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上述材料现场提供原件备查,资料不能体现省保的,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交易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日10时00分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获取)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5.2交易文件售价:200元/份,交易现场支付,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6.交易保证金:
6.1 交易保证金:肆仟元整。
6.2 供应商应在2019年 4月3日10时00分前将交易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按未响应处理。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账号: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4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发包人: 绩溪县文物管理局 联系人:王志超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雨 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金琪联系电话:
****-******* 绩溪县文物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