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新疆建工西南分公司2018年北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项目桥架材料采购招标

中建新疆建工西南分公司2018年北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项目桥架材料采购招标


招标单位: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12 月 7日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北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
3、招标内容:桥架材料招标
4、招标计划量:详见报价单
5、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经销商。
2、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投标人必须具备抗震支吊架系统设计深化软件,并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配合设计院进行支吊架设计,提供每个支架的设计详图和计算书,并提供现场的安装培训和指导;投标人为生产加工厂家或者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认证证书、ISO14001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备完整的生产和制造产品的能力,并能提供权威第三方相应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必须具有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7、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的资质材料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投标人必须开具可抵扣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时间
1、投标时间:截止2018年12月18日下午14:3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式:采取线下投标人式,后期根据项目通知在 “中国建筑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完成网上信息完善工作。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由项目部推荐。资格审查先由推荐项目完成初步审查,最终由西南分公司安装经理部审核完成。
(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直接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换发三证合一后的新证,则仅需提供换发后的带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即可),三证原件(正副本均可),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上述(1)-(2)项资料必须提供,(3)-(4)项若有可提供,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 2018年12月13日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通过公共邮箱发送
4、联系人:机关:李海迪 153*****321
项目:侯腾飞 177*****087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预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本次投标采用线上网络、线下书面两种方式先后分别进行。
2、书面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报价单(固定格式,见附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
(3)投标承诺函及投标单位资质(固定格式)
(4)生产厂家、品牌简介
(5)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
(6)历史业绩介绍
(7)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3、网络投标文件组成
(1)网络投标报价清单,投标单位须在网络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平台提供的报价清单格式完成报价并提交确认。
(2)网络投标文件附件,由书面投标文件中的第1、2、3项(即报价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的扫描件或照片的格式作为附件上传网络平台。
(3)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络投标报价与书面投标报价,两者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网络投标报价与书面投标报价不一致,则评标小组将以网络投标报价清单为准。
4、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企业名称、网络注册的企业名称、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名称三者应该一致,网络注册企业资料与投标文件企业资料一致,且所有资料都真实有效。
(3)书面投标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公开启封。封面用A4纸张打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标书密封日期,粘贴在封套上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两份投标文件密封于一个文件袋中。
(5)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投标文件、企业资料、投标报价电子版及报价表(excel版),需同步保存在存入U盘中),同书面投标文件一起放入密封袋中。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书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根据项目部通知时间为准
(2)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园E区18栋801室。
(3)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变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各方当事人相关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4)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任何投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均在平台进行,结果在平台公布。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下午14:30
2、由招标方组织招标工作小组进行现场公开唱标,同步进行网上开标,评标小组实行内部公开评标。
3、招标方有权不接受任何一家的报价。
4、拟选取一家中标单位。
5、定标后,招标单位在平台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须密切关注平台招标动向,由于投标单位没有及时关注平台招标动向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九、违规和欺诈行为
1、违规和欺诈行为包括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2)投标人通过向招标方或评标小组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以他人名义报价、提供虚假证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5)投标人的其他恶意投标行为或客观上对集中采购活动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一切其他行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如果招标方认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宣布其投标为废标或中标无效。
3、因投标人的违规和欺诈行为给招标工作造成影响的,招标方有权视其情节严重性,部分或者全部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如果招标方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在报价竞争和履约过程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视其情节在2年内拒绝与其任何合作。
第二章 招标说明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单价已包括货物价款、运输费、装车费、卸车机械费(人工不能够卸车时产生的机械费用等)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和提供相关资料所需的一切费用。
2、招标方提供的数量,投标人仅作为参考,结算以项目现场双方实际签收的合格供应数量为准。
3、投标报价单价为固定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方要求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投标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按照国家相应标准(最新版)技术要求,两者不一致时以要求高或要求严的为准)。
(2)对质量的特殊要求:与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相符。
2、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两年,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
3、本合同货物总额的 5 %作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招标方在质量保证期满30日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4、需配备专业人员指导施工。
5、投标人供货时还应该提供如下货物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若需时提供),(所有提供的资料均要求盖生厂家或经销商红章)等 。
四、供货时间、地点
收到采购方签字版采购计划,按项目部时间要求送到项目部指定地点并卸车(堆放必须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采购计划以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供货商提供专用邮箱并授权)。
五、结算与支付
1、结算节点: 每月15日为办理月度验收结算时间(结算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的合格供货量);
2、结款方式:按实物验收的,以合格材料数量乘以单价结算;
3、支付方式:无预付款,材料货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结算办理完成次月30日前支付验收合格款的75%。双方办理最终结算6个月内付至95%,5%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不计利息)。(付款前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价款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和收据,如不能提供发票招标方有权不支付货款)。
六、附表
1、报价单
桥架招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要求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总价 备注
1 钢制桥架 (200+200)X200 国标 10000 米 槽式热镀锌,外涂防火涂料
2 钢制桥架 150X100 国标 20000 米 槽式热镀锌,外涂防火涂料
3 钢制桥架 (150+100)X100 国标 10000 米 槽式热镀锌,外涂防火涂料
4 钢制桥架 200X150 国标 60000 米 槽式热镀锌,外涂防火涂料
5 钢制桥架 100X50 国标 1500 米 槽式热镀锌,外涂防火涂料
6 线槽 100X50 国标 40000 米 槽式热镀锌,外涂防火涂料
7 线槽 50X50 国标 40000 米 槽式热镀锌,外涂防火涂料
8 线槽 100X500 国标 40000 米 高分子
9 线槽 50X50 国标 40000 米 高分子
不含税总价(元):
税率: 税额(元):
含税总价(元)【小写】:
含税总价(元)【大写】:
槽式热镀锌,外涂防火涂料
高分子
高分子
注:
1、上述单价已包括材料、设计、制造、相关技术资料、包装、运输、装卸货、保险、培训、检测、封样送检、服务、随机备件、特殊工具、管理费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不再产生其它任何费用。中标人在完成交货前出现的任何风险与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2、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以上金额为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以此暂定数量及金额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3、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4、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原则上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检测规定及标准,到场材料封样送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报价内,执行环境保护法,达到无污染(不污染),不合格品一律退货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5、计量方式:以经招标人签确的材料验收单注明的实际收货工程量计算。
6、上述表格中的材质及规格禁止更改,若出现更改则视为废标。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2、投标承诺函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供货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我方承诺不会因贵方对供货合同中的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的异议。
4、我方的承诺书(若有),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确认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或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若工期延误超过五天,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9、我司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司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10、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招标文件的合同协议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活动,并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包括递交企业和产品投标资质材料,确认投标相关信息,投标产品报价、议价,交纳相关费用,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2018年 月 日起至合同终止。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4、企业资料
□ 公司简介 □ 工程业绩 □ 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认可证 □ 特种作业许可证
□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近期已完工程及在施工程明细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 企业人员构成,项目管理人员明细表
□ 企业自有的主要机械设备
□ 企业资信证明原件
□ 产品检测报告
□ 其他:
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为2017年已年审且加盖单位鲜章
第二部分 合同模板
甲方(需方):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 桥架材料 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北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项目
1.2 工程地点: 天府空港新城
1.3 承包范围:桥架材料。
2.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税额、材质、品牌
桥架材料价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总价 备注
1 钢制桥架 (200+200)X200 10000 米 1.材质:槽式热浸镀锌,外涂防火涂料;2.含桥架主体、盖板、隔板、弯通、三通、四通及异形弯、连接片、连接螺栓、锁扣、跨接线等所有部件;3.要求:国标
2 钢制桥架 150X100 20000 米
3 钢制桥架 (150+100)X100 10000 米
4 钢制桥架 200X150 60000 米
5 钢制桥架 (300+100)X150 1500 米
6 线槽 100X50 40000 米
7 线槽 50X50 40000 米
8 线槽 100X50 40000 米 1.材质:高分子;2.含桥架主体、盖板、隔板、弯通、三通、四通及异形弯、连接片、连接螺栓、锁扣、跨接线等所有部件;3.要求:国标
9 线槽 50X50 40000 米
不含税总价(元):
税率: 税额(元):
含税总价(元)【小写】:
含税总价(元)【大写】:
注1、本合同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税额;不含税总价=数量×不含税单价;税额=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注2、本合同不含税单价包括材料、设计、制造、相关技术资料、包装、运输、装卸货、保险、培训、检测、封样送检、服务、随机备件、特殊工具、管理费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乙方在完成交货前出现的任何风险与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以上金额为暂定金额,乙方不得以此暂定数量及金额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发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原则上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检测规定及标准,施工现场材料封样送检费用包含在不含税单价内,执行环境保护法,达到无污染(不污染),不合格品一律退货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 交货期限与地点
3.1 交货期限:乙方根据甲方传真、邮件或电话指示交货。
3.2 交货地点(工程所在地): 工程所在地甲方指定地点 。
3.3 双方负责代表:
甲方指定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人:蒋立勋,电话:181*****801;联系人: 李晶 ,电话: 183*****336 ;收货联系人:周咏,电话: 185*****165,甲方收货联系人仅有对乙方送货单中数量予以确认的权利,对货物价款以及最终结算单没有确认的权利。
乙方发货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 。乙方须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交甲方联系人签收确认方为有效。非本合同约定甲方联系人签收的送货单,视为甲方未收到相应货物,对甲方不具有效力。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货物交接顺利。
4. 运输与包装
4.1 运输: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4.2 包装要求: 乙方须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运抵至甲方指定现场施工地点的供应货品质量合格、外观及功能完好 。
4.3 乙方应承担材料上车和运输义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4 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5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6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 质量要求
5.1 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标准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5.2 乙方交付货物时,应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及相应保存和使用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5.3 质量保证期限: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需安装、调试验收的,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5.4 保修:在质量保证期限或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对甲方正常使用而发现的质量问题负免费保修或更换责任。
6. 验收
6.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乙方提交的相关技术质量资料作为验收标准。
6.2 若乙方提供过货物样品且样品得到甲方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乙方正式交货时货物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货物和样品不一致,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3 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派的三位收货联系人对数量和包装进行初步验收,数量以甲方现场清点或过磅为准,核对后双方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送货单一式两联,甲、乙双方各持一联,作为收货数量的结算依据,但该送货单不作为对其价格的确认及质量的认可。
6.4 甲方如对表面质量状况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如货物存在内在瑕疵,则甲方可在质量保证期内或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提出。
6.5 如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取样交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交,检验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拒绝或拖延送检,则甲方有权单方委托送检,乙方对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6.6 乙方交货数量不足的,应及时予以补足,对于质量不合格或有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而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甲方认为可以修理的,也可以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修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7 甲方所订货物数量如有剩余,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退货。
6.8虽甲方参与了对乙方货物的验收,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7. 增值税特别条款
7.1 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 名 称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
纳税人识别号 9165 0000 2285 9700 XU
地 址、电 话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39号 0991 8852 660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6500 1613 8000 5000 2245
乙方
名 称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7.2 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请勾选)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7.3 乙方在向甲方请款时,应根据甲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请勾选:专用 □普通)发票。
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本款第1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4 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 3 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指定人员 ,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
7.5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1)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2)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3)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4)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5)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6)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7)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7.6 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
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3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
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7 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
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8 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7.9 若甲方从货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7.10 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7.11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适用于本合同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
8. 结算与付款
8.1 货款结算采用以下方式:
8.1.1 从开始供货的次月开始结算,乙方根据甲方收货联系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制作月结算单,在次月 15 日前向甲方递交,甲方核对完毕后,由甲方指定人员 侯腾飞 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蒋学峰 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或分公司公章后生效(单独签字不得作为结算凭证),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加盖该项目部印章、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都无效。供货完毕后,双方在次月 30 日内按前述程序办理最终结算手续。结算单是甲乙双方货款支付的凭证。
8.1.2 结算单应注明当月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及金额,如有退货的,应注明退货的数量、单价、金额。
8.1.3 其他结算约定:  /  。
8.2 货款支付方式: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
(1)无预付款,材料货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结算办理完成次月30日前支付验收合格款的75%。
(2)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3)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两年)以后无质量问题 30 日内无息付清。
8.3 货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8.3.1 每次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清单和收据,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8.3.2 甲方可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银行转账汇款支付货款,如需用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确认收款账户详见第7.1条双方基本信息。
8.3.3 甲方在支付货款前,有权扣除乙方违约造成的违约金、损失或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等款项。
8.3.4 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账户付款仍视为乙方收到相应货款。
8.3.5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乙方愿意协助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8.3.6 甲方禁止项目部及任何人员以甲方或以甲方分公司或以甲方项目部对外借款或者支取任何款项,如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以任何形式将款项出借或支付或返还给甲方项目部及任何人员,则不论该等款项是否实际用于甲方工程,均与甲方无关,该行为均属于乙方与相关人员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要求甲方以货款抵偿。乙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货款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收取货款,收款时应核对当期甲方应付款金额,如甲方支付的货款超过当期实际应付金额,则乙方应将多收的货款立即返还甲方。
9.知识产权条款
9.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留置权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9.2乙方应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情形,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权利主张;
9.3乙方应保证甲方采购货物后有权按照合同目的以合理方式使用货物相关图片、文字资料、LOGO、标识等权利,而不需要再因此向他人寻求任何授权或支付任何费用。
9.4乙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乙方有义务提供给买方正规渠道证明,并不得有任何未决的诉讼。如果乙方交付甲方的货物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供应货物已完成前述手续。
9.5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对此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并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谈判或调解和解,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必要时,乙方应协助或负责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同时,在发生上述知识产权请求时,如果甲方同意或要求替代产品,甲方应用相同或类似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产品替换,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保证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0. 合同解除与变更
10.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合同。
10.2 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迟延交货的,应每日按合同当批次总价的 2 %计算违约金,若迟延交货导致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期间的现场人工工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用,以及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工期延误赔偿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迟延支付货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或迟延后续供货。
11.2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换,若乙方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无法更换的,则乙方应按照不符合约定部分价款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1.3 乙方违反质量保证或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乙方应按照甲方处理费用的 200 %赔偿甲方损失。
11.4 乙方如累计超过 3 天无法按时供货,或者乙方交付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达到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的,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停止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选其他供应商,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11.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云筑网”的相关操作配合,包括物资对账操作、发货确认操作等,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1.6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同意给予 30 天宽限期,如延期超过  天未付,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对未付款部分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为本合同结算价款的 5 %为上限。
11.7 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20 %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12.送达
12.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令等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双方确认以下信息:
甲方收件人: 李海迪 联系方式: 153*****321
邮箱: zjxjjgazglb@163.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园 E 区 18 栋 801 室
乙方收件人: 联系方式:
邮箱:
地址:
12.2一方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相对方或者一方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或在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出满三天视为送达之日。
12.3一方未在本合同中载明送达地址的,另一方可按其工商注册地址或户籍登记地址送达。
13. 争议解决方式
13.1 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任何一方如欲通过本条第3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则必须在提起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前,向对方发出书面和解申请书,并告知对方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之事实及依据,在对方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3个月为双方和解期限。在和解期限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可采取本条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
13.2 任何一方若未履行上述和解程序而直接采用第3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的,则需要向对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0 %的违约金;如一方出现上述情形,另一方提起反诉或反请求,则提起反诉或反请求的一方不承担违约金。
13.3 双方和解不成且已超过和解期的,任何一方均可采用向 合同签约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其他约定
14.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违反本条款约定,除转让无效和对外提供担保无效外,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 10% 的违约金。
14.2 甲方不允许项目部人员擅自变更本合同以及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对账单、结算单、承诺书、确认单等均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除此之外,加盖任何项目部印章、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财务章或项目部人员签名均对甲方不具有效力。乙方应谨慎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相关无权代理人签署的文件,乙方应及时提交甲方追认,甲方未盖章追认的,对甲方不产生效力。乙方与甲方项目部人员相互串通虚构发货单或结算单的,应向甲方支付虚构金额 2 倍的违约金。
14.3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甲方的一切损失。
15. 附则
15.1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合同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最终结算承诺书
附件3:付款承诺书
附件4:廉洁合作协议书
附件5: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姓名) (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为我司 北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项目桥架材料采购 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承认上述被委托人会全权代表我办理本工程活动的一切事宜: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合同解除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后附授权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公司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人 : (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2018 年 11 月 27日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最终结算承诺书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贵司总承包的北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中,我司负责 桥架 材料供应,在贵司的大力支持下顺利的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经过贵我双方签字确认的造价 为我司在贵单位北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 项目中桥架材料的最终结算价款,我司确认不再发生任何结算事宜。
特此承诺!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承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付款承诺书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我公司于2018 年 月 日与贵司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司支付我公司尾款 元(大写: ),我公司收到此笔尾款后,就该合同下的全部款项结清,双方再无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经办人签字:
正面
反面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承诺单位:(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廉政合作协议书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保证施工项目安全优质高效。现根据国资委、中建总公司和集团有关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该项目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条款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六)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不允许向乙方单位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五) 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贿受贿事实的,应立即向甲方上级领导和监督部门举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发现乙方违纪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立即清除出场,乙方五年内不准在甲方单位投标揽活。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结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5: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公司项目部的供应商的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的生产安全。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卸货地点或堆码场地;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退场整顿;
3、对乙方人员出现的违章行为,甲方将对每人每次处500元罚款,并从当月材料款中扣除;
4、甲方有权责令安全素质差、不服管理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有权勒令其立即退场;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运货物的合格证、原材检测报告等材料证明文件;
2、乙方必须对每次进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必须对每次进场的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保鞋、口罩、手套等),并教育、监督相关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4、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场,不得使用童工、年龄过大及身体有重大疾病的工人;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超时及疲劳作业,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工人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6、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卸货地点、堆放地点有质疑的,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没有提出视为可行;
7、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并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证明文件;
8、对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错误指令,乙方有权拒绝,并及时向项目安全部门反应、报告;
9、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
10、乙方应对自己在卸货时产生的废物安全地回收、回用及处理;
11、乙方在卸货过程中应以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前提;
12、乙方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
13、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三、生产安全责任
1、在乙方卸货或堆货区域内,由乙方人员或作业活动导致在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进场人员出现重大疾病或因病死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2、在乙方卸货或堆货区域内,非乙方的人员或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人员违章作业、违反交通规则等给甲方及第三方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在甲方施工区域以外,乙方发生或被发生的事故,与本项目无关,由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当甲方由于乙方的原因受到了有关单位的处罚时,其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生产安全责任,不包括政府或行业部门监督检查的其他指令或要求。
四、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五、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标签: 材料 桥架 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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