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等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法律咨询等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仙桃市公司法律咨询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湖北省烟草公司仙桃市公司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19年03月28日 20: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8:30至2019年04月04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七部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预算金额¥346.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栋 王丹萍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湖北省烟草公司仙桃市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晓栋 王丹萍 ***-********
附件:
附件1服务类项目采购清单及法人授权模板.docx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仙桃市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省烟草公司仙桃市公司法律咨询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仙桃市公司法律咨询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0107-1903-ZCFW02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栋 王丹萍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烟草公司仙桃市公司

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0号

联系方式:胡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栋 王丹萍 ***-********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仙桃市公司法律咨询等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法律咨询等服务供应商采购

3、采购总预算及采购清单:人民币346.6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行业要求:01包:供应商必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02包: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灭火器销售、维修等相关内容。03包:供应商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04包:供应商应经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具有湖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资格;05包: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或咨询的经营范围。06包:供应商必须是熟悉烟草行业安全生产事务,经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具有湖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资格的供应商;07包: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08包: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印刷等相关内容。09包: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车辆维修等相关内容。 10包: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园林养护等相关内容。12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3包: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8:30至2019年04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七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300元/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3、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质疑提出时间以递交质疑文件时间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标签: 供应商 司法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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