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二期旋挖桩超前钻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二期旋挖桩超前钻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二期旋挖桩超前钻勘察项目招 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7]2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二期旋挖桩超前钻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二期旋挖桩超前钻勘察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为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二期旋挖桩超前钻勘察。
2.4、投资估算:本次招标造价约208万元。
2.5、服务周期:自勘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招标范围:行政楼43根,艺术楼71根,图文综合楼91根,实验楼34根,初中教学楼(南、北)75根,高中教学楼(南、北)81根,中学食堂75根,合计470根(含抗浮锚杆)等。
勘察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
8、标段划分:本勘察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9、本项目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技术人员。
4、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技术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4月2日17:00 时前以不署名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fwpt.csggzy.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fwpt.csggzy.cn)上发布,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联系电话:0731-8402 3024
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建设单位: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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